作者:
hanboy (渝)
2018-07-29 12:43:00接到來電 講一聲淫聲穢語 或是 沒出聲的電話
是沒有一直打、一直打 但就覺得很不對
請問這樣的來電 有觸犯刑法 或 性騷擾防治法 嗎?
另外,性騷擾防治法都是告訴乃論嗎?
謝謝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29 13:02:00記得要調通聯 通聯上要有整個過程才行
作者: hidog (.....) 2018-07-29 14:21:00
性騷擾可告 但言語騷擾只有行政罰就先告下去吧 能嚇阻就夠了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29 14:30:00To 3F 指的是記錄 有些人要告前才發現上面只有一點點電話號碼* 會看不出來有持續去電信門市付點錢(以天計算) 會郵寄到你通訊地址前陣子友人才預過一個 不過是有認識一段時間 後來講一講對方就縮回去停止了 不確定原po遇到是哪一種類型的變態還是那種認識追求不成變性騷擾不過如果遇到 就我那個友人 遇到狀況是還會到他家堵人
打電話騷擾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沒有內容就跟性騷擾無關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29 14:50:00樓上thx
簡單的說,你還是得錄音。法律上來說,發話受話紀錄屬於電信法上的電信通信紀錄,自己申請挺貴的。然後性騷擾防治法中乘機觸摸才是告訴乃論之罪,其他依然是行政罰。
樓上正解,沒有觸摸到的話只有行政罰,性騷擾「申訴」案件
硬要搞他就如同前面版友所訴,告他強制罪好了,只是警察不太同意吧,要不然你自己去檢察署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