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偵查庭,告訴人兼證人之日費與旅費

作者: 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不清楚)   2018-08-30 11:17:30
事實經過:
星期二到新竹地檢署偵查庭
告訴人兼證人身分
當初忘了領日費與旅費
後來打電話給書記
請他跟檢察官申請
檢察官睜眼說瞎話
請書記回我說
當天是用告訴人身分傳我,不是證人
我就直接回他說
這種是騙騙不懂法律的人
我說刑事訴訟法194條與178條是相對的
那他不要在傳票上寫證人阿
然後我在庭上亂說話,她不要用偽證罪辦我啊
我也可以不要到阿,她不要用刑事訴訟法178條
拘提我,或對我罰款
書記官最後叫我送呈報狀
問題:
告訴人兼證人身分
是否能領取證人日費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   2018-08-30 11:31:00
告訴人本來就不能領旅費了,難不成你告人還可以不用舉證嗎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8-08-30 11:54:00
沒叫你揹信箱很不錯了,偵查中的王者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8-09-01 04:00:00
你明明就說你是懂法律的人,那你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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