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本人八月底出了車禍
該路段為四線道
對方駕駛汽車在內線道
我直行 他突然往右切直接從我的機車左後側撞上 導致我人噴飛機車也有損壞
基本上保險人員都說我幾乎可以確定0肇責
當下有報警也有做筆錄 對方只有強制險
我則有第三責任 有連絡保險人員
程序到目前我傷勢都ok了 醫療費的收據 單據 診斷證明,還有修車的估價單 公司開的請
假證明 薪資證明都備妥 車子損壞要更換的地方 也有給對方看過 對方也沒有意見。
金額的部分 我全部都是實報
就要求機車賠償費用 還有期間六天的薪資 總計18458
醫療費有告知對方強制險可以理賠
九月中 傷勢好了差不多 一些資料準備好有在保險人員協同下私下約了第一次和解 在當
初承辦此案的派出所
對方也有答應出席 期間體諒他在忙 可能在開車 半小時過去有先打過去詢問他說還沒到
而後整整跟保險人員在派出所待了一個半小時 最後打過去 竟然回我他還在忙
態度還一副理直氣壯 說他是忙到忘記才沒到 叫我做人不用這樣
(期間我打了三通電話 一通有接 說他知道 還沒到 訊息傳了好幾次 )
第一次過後 我馬上去調解委員會申請安排調解 在10/2
這次我一樣打電話 簡訊 賴告知 我上班期間還請家人也傳簡訊 打電話給他 他也說會到
,結果又放管了。。。。
現在真的是很無奈 要直接去提告了
只是我想請問 我們只有私底下一次,正式調解過一次, 到時候提告會不會又被打回
來請我們再行調解,我實在是很憤慨,對方案後態度真的很惡劣,還一副他沒有錯,有沒
有辦法最快的方法逼他出面處理
此外提告後
我的求償訴求是否可以拿到?
是否可以提高對方需賠償的金額?
因為我的眼鏡還是其他物品都沒有列出來
因為對方這種被動的處理方式,我實報對他太仁慈了
麻煩各位解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