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政客 徐巧芯 告 妨害名譽&意圖使人不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10-05 07:03:48
※ 引述《XindeX (火神炎焱燚)》之銘言:
告訴人: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
台北市議員候選人
政論節目名嘴
被 告:網友(前面我很想改成「被害人」…)
第一篇文被告,主要是告標題。
詳情可參考:HatePolitics板 #1Rj44k5E #1RTKi1ox #1RZZM_Hr #1RjAdDaU
簡單說:顏若芳告,警員寄通知;徐巧芯告,警官找上門。
但鄉民狂罵顏若芳,卻力挺徐巧芯,然後狂罵我…
第二篇文是她回應文,想問本人勝率多少?
在不遇到黨國司法官或恐龍司法官前提下…
#1RdGwCEN (Gossiping)
作者 XindeX (【火神‧炎焱燚】)
標題 [爆卦] 徐巧芯笑稱:支持侯友宜再幹掉一次鄭南榕的選民就把票投他^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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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kjowESpUkQ&t=48m46s
吳秉叡:我不是說要去處置侯友宜什麼事情絕對不是這樣的意思
因為今天侯友宜的那一篇說法讓我心很痛
為什麼因為他講說當年他是奉命行事
如果再來一次他也是會這樣子做
那代表什麼意思代表他到現在都不認為
當年這樣子的決定跟這樣的判斷是有傷害人權的問題
我的意思是我們沒有要去追究侯友宜責任
就算是要和解派你也必須要去承認當年傷害人權
是不是在你內心在你每天內疚神明的時候要去反省說
有沒有真的去做了當時有沒有其他更好的判斷而不要這麼傷害人權
他如果連這一點點思考的空間都沒有的話
我認為我們根本跟不同層次不同領域不同想法的人在沒辦法對話
徐巧芯:他要自己面對選民的支持與否
如果大家都覺得他不好就不會投他也不會當選
吳秉叡:如果你今天回去到發生二二八時代的陳儀假設還在人事啦當然是不可能
他跟你回答我當年也是宣布戒嚴我也是依照法令
槍斃了這麼多台灣人、外省人、原住民
我覺得我當年再回來一次我還是這樣幹
如果你講這種話可以接受嗎
徐巧芯:那民眾會支持嗎
民主的真諦就是讓大家去做選擇
吳秉叡:對我只是說我難過因為跟我的價值觀念完全不搭軋
徐巧芯:你可以難過沒問題呵呵呵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8-10-05 12:50:00
我需要有什麼態度@@? 明明行得正坐得端 這樣就告怎當議員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10-05 13:08:00
你要知道態度?付錢給律師啊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8-10-05 13:12:00
一般人這種鳥事就告 原告浪費司法資源奧態度早被檢警譙翻
作者: hidog (.....)   2018-10-05 13:25:00
提告是對方的權力 這是憲法保障的權力合法使用自己的權力 何過之有?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05 16:02:00
這種態度就【為什麼跟有錢人借錢需要還】一樣啊。為什麼告原po就是浪費司法資源?反正發表有爭議言論被告就乖乖出庭。我是覺得機率不高。不過會怕就請律師。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8-10-05 16:14:00
是嗎?那為何顏若芳依法提告,在批踢踢和網路被罵到翻?那以後檢察官法官就不准再跳出來抱怨很多司法資源被浪費甚至還想立法制定制裁濫訴的法律 戕害人民訴訟權 太可惡發表有爭議言論被公評就乖乖受教 會怕就不要當名嘴賺爽錢兩小時五千塊欸!其中真正發言時間可能不到20分鐘 超暴利這樣還嫌賺不夠,還想告網友賺和解金嗎?吃人夠夠!#1QTyG4zZ (LAW) hidog:不要為了一點小事亂告 orz只是一點小事,就不要訴諸法律了什麼都叫人請律師 那法律板就不用開了我又不像對方有免錢的國民黨龐大律師團無限用到飽難怪覺得濫訴也無所謂 不用白不用嘛
作者: hidog (.....)   2018-10-05 16:40:00
會怕就少講話 很難嗎 (攤手站在個人立場 我不鼓勵拿奇怪的理由告人 但提告是對方權利另外這邊是法律版 不要拿網路罵翻當理由 別搞民粹感謝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8-10-05 16:42:00
那你去跟巧芯講 會怕被評論就少上電視當名嘴爽領通告費
作者: hidog (.....)   2018-10-05 16:43:00
我跟他講幹嘛(攤手) 我又不是吃飽沒事幹本版版主申訴案已經在跑程序了,看這次能不能撤換版主吧刑事部分目前都會傾向公眾人物可受公評,民事就看他要不要告就算是可受公評之事,用偏激不堪言論仍有機會民事侵權老話一句 不想被告就不要給人提告的理由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8-10-05 16:48:00
你好了解巧芯哦 她正是把系爭文章下無關的幾百推的十幾頁全部印給警方 因為下面幾乎都是挺她而罵我 政客就愛搞民粹
作者: hidog (.....)   2018-10-05 16:55:00
.....罵你的部分又不成立你的犯罪 是你該去提告吧有點看不懂你想表達的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8-10-05 17:43:00
不要害巧芯啦 叫她提民事 依民訴249顯無理由六萬以下罰鍰
作者: hidog (.....)   2018-10-05 17:50:00
不用跟我講阿 我又不認識她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05 18:39:00
https://i.imgur.com/hu8Dpog.jpg被網友罵到翻就是錯誤的基準。那被噓到翻的呢?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8-10-05 19:32:00
典型網路霸凌。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05 19:39:00
所以別人被罵翻是錯誤的體現。你自己被罵翻是遭到網路霸凌。是這個意思嗎?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8-10-05 19:51:00
老實說我看不懂你說的錯誤基準體現在講啥 顏若芳我也認為網路霸凌啊 但鄉民難道不應該一致標準原則去罵徐巧芯?怎反而罵我?當初那個被顏若芳告的反而被捧成英雄 啥道理尤其徐巧芯擺明就經不起批評亂告 顏若芳至少被控貪污重罪那個ReeJan不知道議會規則生態就那樣嗎?卻只針對她一人;而徐巧芯自稱被攻擊上百次 無懼吳崢抹黑 卻只告我一小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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