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no no no ,這不是性愛契約歐.....性愛契約頂多就是 我無給付義務而已換言之,若今天女方先付身體了,之後要跟男方要錢我主張無給付義務,那女方告上法院,法院會說契約無效男生就賺到了....本來本案男生,自始就無任何給付100萬的義務,不是嗎??而且也並非交易,不是嗎???就跟本案一樣,他也沒對價什麼,就付了一百萬對女方而言,不認為是性交易,對男方而言,也不認為是外人又如何評斷這是不是性交易呢?? ^_^只能說...這是 感情債 啊~~~ :D而且是慢慢付,也不像這樣一次噴掉一百萬本以為給了一百萬,還可以繼續 ,結果....被封了....: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