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10242 (黑田祐司)
2018-11-20 17:08:51朋友要做一個系統
是跟利潤分享有關的
規則是這樣的
所有的經銷商 都屬於同個總店
經銷商介紹一般會員加入 會員沒辦法再拉下線
只要會員買東西 經銷商就會有分潤 分潤比率每個商品不同
我去看了公平交易法的條文 我看到的是
1只要有介紹加入 並因此獲得利潤 就算多層次傳銷
2.多層次傳銷須要先跟主管機關報備 不然就是違法
朋友的想法是
1.客戶有去問過律師
2.律師說只要別超過兩層就不算多層次傳銷 只是商業模式
3.因為是商業模式 所以不用報備也不違法
誰才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