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農地出租

作者: asp12569 (高雄雷霸龍)   2018-11-28 19:35:52
甲因年事已高,便將其所有之農地及農地上之農舍出租給乙耕種、使用,試問
(一)若原本農舍使用空間不足,乙即增建一房。則增建部分之所有權歸屬?
(二)若以增建部分是一獨立建物,其所有權是否和題(一)不一?
拜託求解,我跟我同學已經快吵起來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11-28 19:46:00
蓋完就是你的?這論點誰教的?
作者: asp12569 (高雄雷霸龍)   2018-11-28 19:47:00
什麼意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1-28 19:53:00
當然是起造人的,你甲最好不同意,或是請他切結放棄所有權你同意他起造,等同賦予對方地上權,土地收回中止租約時可不及於地上權不然就請買下那增建房子,然後算進租金裡面,以絕後患
作者: asp12569 (高雄雷霸龍)   2018-11-28 19:56:00
所以增建那一房屬乙?可是農地不是甲所有嗎?沒有民法66條跟民法811適用空間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28 20:02:00
...關這兩條啥事?難道你的意思是蓋好以後就變成土地的一部分嗎...?看這個例題跟你想用的法條你應該學到物權了
作者: asp12569 (高雄雷霸龍)   2018-11-28 20:05:00
可是最高法院100年台上字第4號裡面有提到應由原建築所有人取得增建建物的所有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28 20:05:00
地上權章節裡面不是很多例子嗎? 老師教學時沒有特別教一點土地法嗎?
作者: asp12569 (高雄雷霸龍)   2018-11-28 20:06:00
我是大一只有學到總則……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28 20:06:00
要看增建部分的獨立性啊..只學總則那就沒辦法了
作者: asp12569 (高雄雷霸龍)   2018-11-28 20:07:00
我真的想了三小時還沒有頭緒是不是只學到總則比較難解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28 20:08:00
總之66條告訴你土地及其定著物是不動產 不代表要在一起勉強可以用主物從物的概念去解啦...
作者: asp12569 (高雄雷霸龍)   2018-11-28 20:11:00
所以可是適用民法66跟811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28 20:12:00
只是一般來說會用動產或是更明顯的東西舉例(例如煙囪)66不能用 "出產物"是指類似農地上農作物的概念811更不能用 附合是指類似把油漆漆到牆壁上的概念
作者: asp12569 (高雄雷霸龍)   2018-11-28 20:18:00
可是如果是種稻到農地上不就有民法66、811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28 20:28:00
增建是不是定著物→請看最高院63年6次決議的4要件如果以獨立出入口跟獨立經濟效用,就是有不同的所有權Ex1:增建車庫「可能」沒有獨立經濟效用Ex2:增建有獨立出入口的豪華農舍出租,即便是違建後者就有不同的所有權我國民法跟有些國家民法不一樣,土地跟建物是分離看的土地何人所有跟建物(定著物)而何人所有沒有關聯性
作者: eten (eten)   2018-11-28 20:41:00
最高法院92年台上998號判決 請原po自行查閱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11-28 20:53:00
請問若甲沒有同意呢?增建的前提是甲已經同意?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28 21:19:00
甲同不同意不影響 只影響後面甲能不能要乙拆掉而已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28 21:24:00
同樓上。建物所有權的取得跟土地所有權無關聯性767+184+179就是來拆+收租→白目在我土地上蓋房子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8-11-29 00:18:00
增建要看你是獨棟還是單純就原房屋擴建 獨棟誰蓋就是誰的沒錯啊有權無權使用那個只是甲能不能叫乙拆屋還地的問題吧你(一)的問題最好考慮一下那間房間跟整棟房子的關係再考慮所有權的問題我相信你們老師上課一定會一直重複一句話叫「自建取得」 想一想為什麼她會這樣講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29 08:23:00
判決要看完整,不能單單擷取部分內容,100年台上字第4號判決說的原建築所有人取得增建建物之所有權,那部份是附屬建物:「附屬建物,係指依附於原建築以助其效用而未具獨立性之次要建築而言...但於構造上及使用上已具獨立性而依附於原建築之增建建物(如可獨立出入之頂樓加蓋房屋),或未依附於原建築而興建之獨立建物,則均非附屬建物,原建築所有權範圍並不擴張及於該等建物。是以判斷其是否為獨立建物或附屬建物?除斟酌上開構造上及使用上是否具獨立性外,端在該建物與原建築間是否具有物理上之依附關係以為斷。」判決講的意思跟K大說的一樣,增建部分的所有權歸屬,要看增建部分的獨立性,附屬建物(不具獨立性)、獨立建物(獨立性具備),另外D大也有說,獨立性除了使用上和構造上,還有跟原建築之間關係,這是判決建立的另一個輔助判斷標準然後811請看一下法條吧,"而為不動產之重要成分者"是不是重要成分,分離的難度、固定性繼續性的程度、社會經濟觀念的認定種稻在農地上,稻的確是成為農地重要成分,但蓋房子在土地上,依一般社會經濟觀念,很難認為會是土地重要成分a大說的定著物跟土地是不同所有權,這部分應該很清楚如果房子蓋到一半,還沒有成為獨立定著物以前,就因為不是土地重要成分,沒有811附合適用,只是動產而已。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8-12-03 14:48:00
簡單說一物一權主義,一個房子理論上就只有一個所有權(除了公寓之類的)。所以你這個問題首先要判斷這是獨立建物還是附屬,你說只是一個房間,哪是否沒有獨立的對外通路?如果只是房間可以想成你跟人租一間屋子,你在裡面隔間,你認為房子屬於誰的?你會對那間房間有獨立所有權嗎?當然不會!!若果你是增建一個房子,當然就可以說你是起造者,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權^^至於什麼是房子建物自己找定義。妳問題是否會有不同判斷,答案是的增建一間房跟造一間獨立屋子,所有權歸屬不同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