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承認是考題,我已經寫好了,
但老師還沒上到就要先交期末考題,
所以很怕自己寫錯
想確定自己觀念對不對@@
三、甲男乙女為夫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甲乙婚後育有一子A。甲死亡前,將婚前財產2
00萬元與婚後營業所得1200萬元交由丁保管,並立遺囑將其所有財產遺贈於丙,同時指定
丁為遺囑執行人。甲死亡後,丁依遺囑將該1400萬元交付於丙。乙無婚後財產。試問:
(一)乙、A之特留分為多少金額?
(二)丙依法得受遺贈之金額為多少?
計算方式應該是甲的婚後財產1200萬先分1/2給乙後,剩下600萬加上婚前200萬元,
所以遺產總共是800萬,對嗎?
然後再依照相關規定,乙跟A的特留分各是200萬元,
所以最後丙可以拿到400萬元。
很怕觀念錯結果整題都不對@@
麻煩大家指教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