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想先等交通裁決所這關看看結果
但是和受傷的路人家說好要在那邊談和解,但是那天受傷的路人和他家人都沒到場
只好先延期再議
是不是對方隨時都可以提告過失傷害
或是因為對方沒來交通裁決所,之後若上法院,
反而對騎士這邊比較有利,因為受傷路人沒有來參加會議
※ 引述《MartinLK (XD)》之銘言:
: 事由:老人違規穿越馬路,20M前有斑馬線,被機車騎士撞到,機車騎士車速算快。
: 請問肇事者仍算是機車騎士?若沒有保車險該怎辦?
: 因為行人有受傷也有骨裂驗傷單,這樣算是過失傷害?
: 若不和解,透過交通事故調解可以解決?
: 或是其他途徑可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