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被告過失傷害

作者: yccn   2018-12-24 21:11:57
請大家幫幫忙,家人今年7月發生車禍,被告刑事過失傷害
以下轉自姊姊說明:
「我當天穿越馬路(是過失沒錯),被機車騎士撞傷
當下機車騎士在警察到案前有移動機車。
他當下知道家人沒有錢賠償,所以私下協議我跟他傷勢都不管了
僅須討論機車修理費用,後來他卻到醫院驗傷,對我提出刑事告訴
並要我賠償一萬元機車修理費
他口口聲聲說時速40,但這速度怎麼可能會把我撞飛,我也不是突然衝出來的。」
已經拿到傳票1月開庭。
昨天到警局想對騎士也提出告訴但是警方態度很差,不想處理。
請問
1. 家人當下為驗傷,目前傷口也好了,該如何證明? (當下有監視器)
2. 機車騎士是否也有過失責任? 該怎麼做開庭時才可以將傷害減到最小?
3. 想寫開庭答辯書,還要準備訴狀書提告,但是不了解該如何擬
現在很慌,希望可以給我&姊姊一些資訊。謝謝!
作者: v3su   2018-12-24 21:40:00
不用報案,七月車禍,如果還未超過六個月,下個月出庭直接告知檢察官要提訴,會叫您姐姐去地檢服務處具狀。驗傷單跟監視器記錄檔帶著,請求“車禍鑑定”,告知若時速只有40,如何可以“撞飛”而不是撞倒,並且告知騎士有破壞現場。若下個月出庭已超過六個月,明天趕緊去地檢署遞狀,訴訟輔導書記官會教導另外,若是明天就要遞狀,交通事故相關證明文件事後再補呈訴訟輔導書記官會教,也有範本給您們抄寫“官方文字”。至於內容,我個人是建議用打字方式再列印呈交,不然當事人書寫狀紙內容時,幾乎都是會發抖(氣憤或是難過),有些人會變成痙攣。打字的告訴理由可以放在“證據”那邊,這個若不懂可以問書記官。另外記得帶身份證跟印章驗傷單跟監視器記錄都帶去當證據,若來不及,明天一樣先遞狀,等分股分案完,再補呈給承辦檢察官,那時記得告知因為擔憂過追訴,所以只好先行遞狀先用監視器畫面、就診收據呈交,告訴理由請寫入當初私下協議,所以才未做驗傷動作。所以先用用監視畫面及就診收據(請特別用螢光筆將年月日、點分秒都槓起來),然後請找時間去當時就診醫院,請醫師拉取當日就診資料,當日治療哪些、開立藥物、注射藥物,請他開立診斷書
作者: wallachia   2018-12-25 01:06:00
被撞那天有看醫生吧,另外車禍是在斑馬線上嗎?
作者: jase1979   2018-12-26 10:21:00
妳們也告對方過失傷害阿,要告就來互相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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