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國軍軍官退賠機制,麻煩各位大大了!

作者: leviliang (levi)   2019-02-18 00:28:21
文長慎入!
希望版上各位專業的大大們如果方便,
請分給小弟一點時間,
協助小弟度過這人生中的難關。
各位大大好,
小弟是國軍現役尉官。
當初高中不懂事誤簽賣身契,
現在想尋求更好的發展,
於是想趁年輕及早退伍,
完成碩士學位後開始打拼。
我有為自己做了生涯規劃與備案,
目前的進度感覺是沒問題,
應該可以如期一步一步達成。
但現在卡再過高的退陪機制(去年七月左右新通過的),
這導致我不管是如願考上國內四大,
抑或是推上洋碩,
都將背負著一筆不菲的賠償金額。
目前退賠金額的機制是將軍校時期所有學費、雜費、零用錢等等,
全部加起來乘以兩倍,
再乘以我個人(已服役年資/應償還年資)的比例。
例如我今年7月退伍的話是滿3年,
但是我我總共要償還10年,也就是大約
https://imgur.com/a/MJ8ljqM
(參考退學賠償來看)
1145200 * 2 * (7/10) = 1603280
靠!160萬!
早一年法案還沒通過時記三大過退伍只需要1145200 * 0.8 = 916160,
甚至裝神經病還有住院保險津貼。
我非常願意歸還國家我曾使用過的資源,
但我也不願意被國防部當盤子,
想當個人正正常常的退伍反而被薛一頓。
而我自己有稍微研究一下法規,
這是《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15條,
其中新通過的第10項是退場賠償機制的法源,
https://imgur.com/a/CBvE0TU
雖然他上面沒有提到要用什麼辦法,
但是軍網上的相關附件與切結書有寫要依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60060002500-1071129
這是法規的全部條文,其中第三條有說:
「軍官、士官依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退伍,而未依招生簡章服滿役期者,
應以就讀預備學校與接受基礎教育、分科(專長)教育、國外受訓及全時進修期間,
所受領公費待遇、津貼及訓練費用合計總金額之二倍金額計算後,
依應服滿與未服滿招生簡章所定役期之比率賠償。」
立法理由這樣說:
「又其賠償金額之計算,係考量申請人就讀預備學校與接受基礎教育期間,
所耗支國家培訓費用,及申請人任官後未依招生簡章服滿役期,
衍生國家需為其提前退伍,所致生專長及任務執行人力之缺口,
重行招募新進人員並增加額外培訓費用,故定其賠償金額,
以所受領公費待遇、津貼及訓練費用合計總金額之二倍,
並按其應服滿與未服滿招生簡章所定役期比率計算後賠償。」
當初我在簽軍費生就學服役志願書,
https://imgur.com/a/JF3jQq5
上面說以《軍事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處理辦法》、
《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發給及賠償辦法》
及相關規定處理服役、賠償等相關事宜。
請問上面這樣說是不代表真的要陪兩倍惹QQ?
但我當初簽志願書時的法案可沒有說要兩倍啊!
只知道如果沒幹完10年要陪學費跟零用錢,
而且幹得愈久陪愈少這樣。
這樣子可不可以算是不應溯及既往呢?
畢竟是去年新通過的辦法才說要陪這麼多的。
另外,民法第252條:「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
如果我真的不得以到了最後關頭
我可以用這條跟國防部打民事訴訟嗎?
有機會獲得法官對於賠償金額得酌減嗎?
上面的資料很多,
希望版上各位專業的大大可以給小弟一些指點,
在追求夢想的道路上我已經規劃了很久,
現在就差這最後一條,但也是最粗的一條鎖鏈,
真的麻煩各位大大的幫忙,
感謝萬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8 00:39:00
借錢都要利息,你算賠款把"5%年利率"算進去,就合理了高中怎會不懂事? 懂得很啊.....立法理由都已經寫得很明了,就算是民事契約法院對於能夠明確列舉的違約金都是判賠的,了解??你以為你的成本只有你拿到手的嗎????你要是當初沒在國軍給國軍養,搞不好你現在是 8+9啊什麼四大? 什麼挖溝?窩哩笑一笑啦....所以,別再說殺小不懂事,這種騙小孩的理由跟藉口你就講白一點 ...." 我想賴帳 "現在想賴帳,以後各種事情也會賴帳y像新聞上,發達有錢之後找小三,拋棄陪自己度過甘苦日子的犧牲自己青春歲月的糟糠妻,像不像???一句 "不愛啦" "沒感覺啦" "好聚好散啦" ....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2-18 00:46:00
是誰把誰當盤子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8 00:46:00
不就一樣???另外,你怎不問 "修法前,能不能讓你賠錢退伍"???你怎都只看對自己有利的?以前根本連 用錢解決 的機會,都沒有吧??160萬是 "機會成本",你認為你轉跑道後的未來,不值嗎??要是不能賺到這160萬的倍數,你"退伍幹啥"???
作者: leviliang (levi)   2019-02-18 00:51:00
所以請教一下,您覺得2倍很合理嗎不好意思,我再爛也是明星高中畢業,不會成為8+9,請您放心我就是不想欠國家,所以才決定走退場機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8 00:54:00
讀大學,不見得不會變成大學版的宅男或怎是廢宅
作者: leviliang (levi)   2019-02-18 00:54:00
以上內容造成各位的不快,我很抱歉,但人生不能重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8 00:55:00
不想欠國家,就是這個錢還一還,兩清閃人記得這錢可以分期沒說要你立刻拿出一百多萬
作者: leviliang (levi)   2019-02-18 00:56:00
我的後悔只有我自己才知道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8 00:56:00
反正,從你的文章,可以知道你已經好好利用國家資源幾年了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2-18 00:56:00
101年訴字第327號,你可以自己去研究,然後明星高中真的沒什麼了不起,出社會沒人在乎的。
作者: leviliang (levi)   2019-02-18 00:57:00
這個最多分60期,一期也要兩萬五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8 00:57:00
你唸大學也是要背學貸的另外,就像你講的,假如你是人才,國家一定花錢重點培養你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8 00:58:00
所以才說你也賺夠了,該還點給國家了....
作者: leviliang (levi)   2019-02-18 00:58:00
我是全校第一名畢業但是籤運不好,我的單位做得事情不是我的專業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8 00:59:00
沒有國家資源幫你,你問你自己可能考上四大嗎???
作者: leviliang (levi)   2019-02-18 00:59:00
不管如何,謝謝各位大哥的指導
作者: leviliang (levi)   2019-02-18 01:01:00
所以其實不會培養的啊XDD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8 01:01:00
樓主沒聽懂? 你工作三年,好歹已有幾十萬存款吧當頭款還一些,剩下再慢慢還,很難嗎???
作者: leviliang (levi)   2019-02-18 01:02:00
我本也以為自己會受到培養,其實我是挺自傲不否認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8 01:02:00
你看起來就是很會利用資源的人,這點應該懂吧?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9-02-18 01:02:00
這是行政契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8 01:03:00
但是呢,個人旺膽推測,總有一天,你會敗在你的個性上但,至於什麼時候,我也不知道......
作者: leviliang (levi)   2019-02-18 01:04:00
請M大指教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8 01:04:00
反正,到時候,就是上面文章再改一改大概變成 "以前年輕不懂事,輕易從軍中退伍..." 這樣我不是人生導師,能夠理解的道理就...講到這就好啦
作者: leviliang (levi)   2019-02-18 01:06:00
小弟自任官來算是努力認真、不曾做過任何有違良心的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8 01:06:00
夜深了,我早上還得上班呢.....
作者: bandongo (簡單愛)   2019-02-18 07:20:00
當初也有想簽。不過後來想想人生只有一次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2-18 11:17:00
拿多少,賠一倍的違約金很合理。你要花時間花錢打官司是你的權利,但我覺得勝算不高。拿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試試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8 11:31:00
打不贏的以前不用加賠一倍,是被軍隊"三大過退伍"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2-18 11:31:00
國家不會讓你開先例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8 11:32:00
根本沒有所謂雙方合意,和平解除兵役役期的機會今天洪大立委凹了軍隊,退場機制設計給你,你還不滿意??那我也真的不知道該怎樣講了.....好啊,你可以爭取比照舊法,三大過勒令退伍,賠一倍就好還是適用新法,雙方合意解除兵役,多付一倍違約金你不能要求舊法+新法的有利條件吧....阿我是國防部,搞不好還要去申覆你簽訂時間點早於修法後,應適用舊法,不適用新制,必須把役期服滿或三大過哩國防部反而可以主張信賴保護原則必須及於兩造雙方你簽約那時本來就不期待可以中途和平退伍,對吧???要是知道你會中途退,國家哪會養妳這麼多年???自己去想想吧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9-02-18 13:20:00
志願役軍官三大過退伍,從連長一路到師長,報告會寫不完。而且你這就是造假,軍中誰敢配合你。明星高中狀元,頭腦清醒點好嗎?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2-18 13:23:00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3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看一下吧T大講的可以去查一下,簡單說爭議點就是簡章上面寫的 跟後來制定的賠償辦法,哪一個部分優先之前簡章寫的大概是依比例賠償,不是現在辦法說的雙倍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2-18 21:07:00
2倍太少了洋碩給錢就可以讀了 沒難度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9-02-19 17:19:00
違法紀律規定被退伍,國家還是可以求償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9-02-19 22:08:00
通常三大過勒退的都會附上軍法責任。除非是一支支申誡累計,也就是俗稱十八支。通常這種小錯不斷的兵,在部隊日子會非常難熬。你讓長官不好過,長官一定讓你天天水深火熱。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2-20 00:47:00
這個訴訟案很多,但很少打贏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20 08:25:00
你花的時間精力跟犧牲搞便宜退伍,這種想法還真天你若是萬中選一的人才,隨便做個半年一年就賺回來了還打算在那邊裝瘋賣傻吃大便???那乾脆大家每個人拉坨屎,你開個直播吃一坨賞你五萬好了,不是比較快...???搞不好去金剛直播一下吃屎,斗內就讓你賺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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