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小弟最近因為被欠款
對方有開立本票500萬元給我
小弟在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之後
成功收到法院民事裁定的公文
當然對方也收到了
但是對方在收到公文之後
過了10日 突然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抵押權設定
是私人設定 最高限額480萬元
請教各位前輩
小弟提 刑法356條損害債權罪是否能成功?
損害債權如果成功的話
是否能向法院提起民法244條詐害債權,塗銷他的抵押權
或是各位前輩教教小弟如何做
因為被欠了將近2000萬的金額 心力交瘁還請各位前輩教教小弟
第一次發文不太會排版 還請各位前輩原諒
對方的職業就是地政士 真的是玩不贏這種專業人士 請各位前輩幫忙想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