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撿到他人物品可取得報酬?

作者: hujyhu5336 (hujyhu5336)   2019-03-24 14:47:24
有朋友檢到一個手機, 為了避免被誤會當天立刻拿去警察局
警察開了一張收據, 內容第一點提到以下這段文字, 後來詢問一位女警他的解釋與我對
文字的理解有些差距 猜想是這位女警可能對這條民法不夠清楚 或者是我理解錯誤
故上來這裡問問
內容如下:
遺失物拾得後六個月內所有人認領者, 拾得人對於所有人得請求其物價值十分之一報酬;
又有受領權之人如有民法805條之一情形者, 拾得人不得向其請求報酬
Q1:
白話意思似乎是指須半年內, 物品所有人有去警察局認領後, 我朋友可以跟他索取
價值1/10報酬?
Q2:
承Q1, 我朋友怎麼知道物品所有人去警察局領取了?
警察主動通知?
Q3:
承Q2, 警察主動通知的話, 也會主動詢問是否要跟物品所有人索取報酬?
Q4:
物品是否有限制? 查了一下805條之一看不是很了解
似乎是家境清寒者就可不用提供報酬
Q5:
承Q4, 女警說個人物品不得索取報酬
只有像是鈔票才能索取1/10報酬
我覺得這說法很怪異... 什麼叫做個人物品? 鈔票為什麼不是個人物品?
每個人丟失的東西當然都是個人物品阿... -_-"
可能是法律上有另外的定義 若女警說的沒錯, 還請大大幫忙解釋
Q6:
承Q5, 若手機可以索取報酬, 如何鑑定手機價值?
以上.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9-03-24 15:15:00
價值沒超過十萬不用浪費時間了訴訟費和請假跑法院的成本你也要考慮,還不是穩贏
作者: hujyhu5336 (hujyhu5336)   2019-03-24 15:25:00
只是想趁這機會了解這條民法是在說什麼以及後續的SOP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24 17:38:00
Q5 不懂歐?? 胖次啦!!! 布拉賈啦!!! 這個啦!!!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9-03-24 18:15:00
身分證駕照一張多少?你認為可以索取多少報酬?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24 18:31:00
辦身分證的手續費的 1/10
作者: hujyhu5336 (hujyhu5336)   2019-03-24 20:35:00
女警說手機算是個人物品, 所以手機是類似胖次的存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25 02:28:00
所以,你沒反問,手機不是有二手在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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