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不當得利與無權處分相關

作者: currykukuo (調皮小航)   2019-03-31 12:26:19
板上大大們好
這邊法律小菜鳥有兩個問題想請大大們為我解惑
1.關於無權處分的部分
若乙將甲所有之汽車出售予善意相對人丙,甲不承認乙之處分,丙主張善意受讓。那甲得依不當得利&侵權行為(若乙為故意或過失)請求返還利益(擇一?)
這邊我不懂的點是,甲只能請求價金返還嗎(即乙丙之間買賣契約的價金)如果只有價金返還,那甲會不會太可憐 根本沒有要出賣的意思結果被賣掉 還是在侵權行為的部分可以向乙請求其他賠償?
2.關於不當得利部分
若有一天乙幫甲的車子重新烤漆,乙得否向甲請求不當得利? 這題我的疑問是 就這題來看是符合不當得利的條件沒錯 但有沒有將車子重新上漆對於甲沒有太大的影響(畢竟不是必要) 乙還是可以向甲請求烤漆費用嗎?
問題以上 再麻煩懂法律的大大不吝解惑 謝謝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9-04-02 20:25:00
第一個問題是侵權跟不當得利請求讀車子的現存價值不法管理才是賣得價額至於可不可憐 那牽涉到善意受讓的一個基本法理叫「以手護手」出於自願移轉占有那風險就要自己承擔 而非自願則會有949的適用第一句打錯 第一題侵權跟不當得利可以請求的是車子的現存價值至於若有其他債權或權益上的損失 可以再透過184條第一項後段去請求第二題叫強迫得利 在強迫得利中受益人(得利人)所得到的利益會採「主觀」計算 所以甲可以主張他沒有獲得利益就不夠成不當得利
作者: currykukuo (調皮小航)   2019-04-22 09:41:00
謝謝樓上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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