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與隔壁排水管共用導致我方牆壁滲水問題

作者: himan0218 (himan0218)   2019-05-14 01:21:44
各位大哥好
當初買房子前 隔壁房子先蓋
它的排水管到了我們的土地
建商就使用隔壁鄰居的排水管一起排水且排水管藏在我們房子的牆壁裡
現在排水管有裂縫導致我方牆壁滲水
假如對方堅持使用已經到我們土地的排水管導致我們牆壁滲水 不知道能請對方不要再使
用嗎
在法律上是否有這個權利 因為當初有一段排水管是屬於隔壁鄰居的 可是對方逾越了
感謝大家
作者: himan0218 (himan0218)   2019-05-14 02:11:00
不知道是否可提毀損罪告訴附帶民事 讓對方處理漏水問題謝謝另外,假如不給對方流經我們水管,而他方要自行更改排水管的費用該如何分攤 感謝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14 09:36:00
無毀損問題。省錢不是這樣省的。所以就是有條同時通過你們兩方的土地而且兩邊共用的排水管漏水?那為什麼不考慮兩邊各出一半修好呢?……
作者: himan0218 (himan0218)   2019-05-14 10:14:00
共用管漏水段在我家牆壁 隔壁不會有漏水,鄰居也不想付錢,排水管是隔壁頂樓排水的管線主要是對方不想處理牆壁是完全屬於我方,只是他的排水管在我家牆壁,而排水管有一部分原先屬於他方。對方的排水管漏水導致我方牆壁以及室內木工受損,無毀損問題嗎?明知會漏水卻不做處理導致受損這樣沒有毀損嗎@@且我方已經沒有在使用這個管線了然後管線是暗管在牆壁中無法修..因為它所排水的漏水部分在我家牆壁,他們不會漏水所以不想處理這樣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14 11:06:00
關於漏水的損害賠償是民事。你的狀況要分成兩個部份。水管在你們牆壁內是一個。漏水造成損壞是一個。漏水造成的損壞麻煩在於你們是共用管。所以你很難舉證造成你裝潢損壞的是他排的水還是你們家排的水。
作者: himan0218 (himan0218)   2019-05-14 11:08:00
那無法成立毀損罪的點在..?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14 11:09:00
如果你想整個重做管線。一樣是可以打官司請對方拆除。但是之後你們也得重新接管。會很麻煩。
作者: himan0218 (himan0218)   2019-05-14 11:10:00
我家已經沒有用這個管子了,我家裡已經更改線路,目前管子內只有他家的排水管,之前也已經堵塞測試並無漏水,之後打開排水孔,對方開始排水後造成了漏水現象 都有照片前面有敘述過,目前我方並無使用管子,只有鄰居在使用我們已經重新接管往其他地方流了,是對方還在使用這個管線導致漏水目前共用管部分,我方已經沒有在使用,但是對方堅持使用導致漏水所以管內不可能有我們排的水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14 11:59:00
我是建議把這共用管當公設看。其實公寓頂樓屬於公設但是修繕都是頂樓在負責。
作者: himan0218 (himan0218)   2019-05-14 12:02:00
兩家是透天噢@@他的排水管完全流經我家排出對方完全不想排除漏水問題 是否只能先申請調解我們是有意願幫對方一起解決,也願意負擔一半修繕費用的,然對方卻完全不想要修繕而繼續造成漏水導致家中牆壁以及傢俱損壞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14 12:23:00
損壞一樣可以請求賠償。照片跟單據都準備好。只是毀損罪因為漏水造成的毀損很難認定主觀上有毀損之意。
作者: himan0218 (himan0218)   2019-05-14 12:28:00
已經告知 並已超過一個月不予理會且寄出存證信函告知這樣無法判斷對方是間接故意嗎@@主要是要讓對方正視這件事情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4 12:33:00
1.你這當初有公同壁協議,所以你主張的部分,也是要擔一半,並不會因為你另外牽管,就沒有責任排水管有裂縫,有可能是你家建商起造時弄傷的,對吧??能不能且對方不要用? 你幫對方出錢蓋應該就可以吧逾越與否,公同壁沒在爭啥逾越,因為這是公同壁...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14 12:36:00
不然就。打針高壓注射矽立康吧。看水會不會流回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4 12:37:00
在法院就是一人一半責任....你家也不是沒有用過,不是嗎????你家並非一開始就另外牽管,而是漏水才牽新管吧...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14 12:38:00
現在原po是想出一半處理。但是對方不願意。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4 12:38:00
壁在你這裡,你有問題可以自己修,然後請對方付一半他若想要那一半,可以自己先做,然後再用存證信去要對方不願意現在拿,你就用法律去拿,就這麼簡單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14 12:39:00
我是建議原po先自行處理。讓裝潢損害不要擴大。之後提告再求償。維修單據跟家具受損照片跟發票等都準備好做為求償依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4 12:40:00
沒錯,至於家具損失部分,搞不好法院會不准.....不然就是判少,因為...."管子都在你家這邊".......:D但該存證的還是存證吧
作者: himan0218 (himan0218)   2019-05-14 12:44:00
主要是對方排水口在鄰居家,假如對方堅持繼續排水,經過我方牆壁還是會漏水,因為排水孔在隔壁鄰居家,假如他沒有堵住我們也無能為力那個牆壁不是共同壁,是完全屬於我方的地,建商蓋房子時也併入我方牆壁內,這是20.30年前的事情。主要就是對方排水會經過我方牆壁管線導致漏水,假如對方不堵住那還是會繼續,我方沒辦法單獨先行處理而與對方溝通,對方卻放任不管他的排水管線經過的是我方牆壁不是共同壁排水管暗管在牆壁沒辦法修只能不用這個管路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14 14:31:00
打牆?
作者: himan0218 (himan0218)   2019-05-14 15:17:00
會破壞整個房子結構..好的 感謝可能您對暗管部分比較不熟悉 還是謝謝主要也是對方也有排水源,他方沒有堵住水還是會進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14 16:12:00
不熟悉……好吧您隨意話說您不會以為打牆是要把整個牆壁拆掉吧?磁性質管儀跟高壓矽立康注射先去瞭解一下。還有承重壁裡面不會有水管。不要自己想像。去請師傅來看一下。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5-14 16:23:00
多大管徑的管?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14 16:27:00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5-14 16:34:00
不是問你貼這個能知道實際上隔壁多大管徑嗎?雨水排水管比較容易在別人土地上,上面那個圖完全不知道能不能吃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14 16:42:00
可以。因為早期施工師傅都以標準管徑。而廚房。廁所。浴室的污水分別很大。所以只要用氣味就可以知道是哪種污水來推斷管徑。抱歉我看完整篇沒有說是雨水排水管。請問是如何確切知道是雨水排水管的?這麼厲害。
作者: himan0218 (himan0218)   2019-05-14 17:21:00
經過灌水堵塞出水口測試過開始發生牆壁滲水狀況。也測試過封住排水孔無水排入後不會發生滲水狀況。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14 17:26:00
有請師傅來看過嗎?有建議處理辦法嗎?通常漏水修補不會只有一種方式。如果無法修繕牆內管線。直接從入水口做明管導出去呢?高壓矽立康也是一種方式。效果是填補水泥之間的縫隙。把整面牆做到接近防水的效果。不過不管做哪一種。記得發票跟單據都保留好。這都會是之後有機會跟鄰居求償的依據。走法律途徑曠日費時。建議先處理好之後慢慢求償。因為水滲入造成鋼筋鏽蝕膨脹。會降低鋼筋跟水泥的結合力。這才是真正會影響結構問題。
作者: himan0218 (himan0218)   2019-05-14 17:43:00
主要是對方家裡目前那個排水再用,因為在鄰居家頂樓我們無法進入。我們想先解決也沒辦法解決目前隔壁我們想用別條線他們並不想 不是我們不願意先進行更改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5-14 17:45:00
所以管徑?
作者: himan0218 (himan0218)   2019-05-14 17:48:00
那個管徑不去確定,已經有請師傅來看過的 只是對方不想理會我們主要是我們想施工也要進入到對方排水處施工 ,幫他用明管等方法都要對方同意。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14 17:57:00
出來的污水有味道顏色嗎?是下雨才有還是平時也有?你們測試時是測試什麼水?
作者: himan0218 (himan0218)   2019-05-16 16:46:00
已經去警局報案了 謝謝大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6 18:14:00
報案?? 告對方強姦水管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5-16 22:02:00
作者: himan0218 (himan0218)   2019-05-17 02:24:00
對方拒接電話設黑名單 見面加速離開 不處理漏水導致財產損害 已具有毀損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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