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與女方交往了三年,口頭同意歸返剛買的手機
(但皆無法聯繫上)
方案一. 至對方區域警察局報案,請對方出面
方案二. 發送Email聯絡(內容: 手機歸還)
或學校的同事(不知道會不會涉及個資法相關)
內容:
女方是高中英文老師(有到學校接送過她, 幾乎每次出遊
都是我到她家接送)
一年含出國約出遊30幾次(幾乎都是我負擔交通食宿費)
(打手機電話也沒接過,都是用Line聯絡)
為了增進關係(因為手都沒牽過),三月份時,
買了一隻四萬多的iPhone Xs 256GB 給女方用,
(用公司發的生日SOGO禮券+刷卡)
但女方堅持刷卡部分要用她的信用卡刷,我用匯款的給她,
四月份兒童節連假到日月潭及墾丁出遊, 想牽手時,
女方都刻意避開(手插口袋等等),
旁人都開始在譏笑女方像是把人凱子一般(載她到處遊玩),
然而她也只顧著拿著手機自拍,路人主動想要幫我跟女方
合照都被她拒絕,此時我也開始懷疑對方的態度,
後來我在墾丁回程時要求歸還手機,結果她說
手機沒有訂契約之類的協議,無須歸還,
還提出要到警察局,我停下車示意要求歸還手機,女方
回覆同意歸還,但須回到家時再歸還,後來協議只送她到,
我家所在的縣市交流道,她再坐國道客運回去,離開時,
女方說我們都累了,雙方想想後再決定要如何,
結果隔兩天(4/9)打電話跟Line都無法聯繫上,
今天(5/25)再次打電話跟Line,還是無法取得聯繫,
不知道這種情形可以報案?(詐欺?)
請法律前輩大大指點迷津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