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大 小弟目前的收到一件法院文書
案由是分隔共有物 大致描述一下
小弟住桃園 地段還算方便 但是有一個問題土地是持分地 持有人大概有三百多人
自己持有部分大概三坪左右
但有點地上權(總坪約35)
基本上我們是世居 然後原告是一位地政律師大概有查一下 他的手法都是收購持分地大概
一兩坪
然後都然後都使用這種方法 民生訴訟的方式整合
知道的情況他已經處理 不少精華地段的土地了
想請益的是
1.這種訴訟到後面 因為基本上坪數不大加上三百多人共有 基本上不可能分割 法院應該
會判決把它整合成一筆土地 ?
2.到時候整合成一筆土地 畢竟我們是地上權所有人 是不是有優先承購權?(法律有這樣
規定?)
優先承購 坪數的計價如何計算(登入時價1.5?
3.若是整合成一筆土地 是以什麼方式來來看要判給誰?競標還是協調呢
不好意思 小弟剛出社會加上對於法律的涵養相當薄弱 請各位大德給一點方向及後續處理
的意見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