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性騷擾 妨礙名鬱 和解 大哉問

作者: milktea3 (奶茶三兄弟)   2019-05-23 09:52:44
性騷擾 防礙名譽 和解大哉問
我長期被一位姻親(我丈夫某位堂弟)性騷擾
內容包括 掐我脖子
把我拐進他的懷裡
跟我講話的時候會整個人貼在我身上
這些都是發生在我丈夫結婚前幾年的事
為了不讓婆家跟那邊的親戚討厭我覺得我是不好相處的人
我根本就不敢當面制止他
只敢私底下反應給我丈夫知道
我丈夫一來認為我們跟該姻親一年見不到一兩次就算了
二來我丈夫很重視他家族的和諧
不想把事鬧大
所以我這幾年就一直忍
有聚會遇到他會躲
我老公知道也會幫我躲(擋)
但最近一次聚會
我剛生完雙胞胎六個多月
因爲是我剛生雙胞胎第一次帶小孩和姻親家族吃飯聚會
我和我丈夫的心思都在小孩身上
結果他趁我眼裡只有我丈夫抱著我小孩坐我眼前不遠處
整個和樂融融和其他姻親長輩講話的時候
冷不防衝到我旁邊
在我沒有防備時突然間抓著我的手
說要看我手上的指甲彩繪
我不斷的爭扎想把他的手甩開
大概有數十秒
等到他放手的時候
我手抖到會痛
但因爲現場是很和樂的氣氛
再加上我忍習慣了
最重要的是這是我雙胞胎第一次和丈夫那邊姻親家族亮相的場合
我根本不想要因爲大聲制止他或現場到處講
把場面弄難堪
所以一直都沒有大聲呼叫
也沒有當場反應
但事後我越想越不對勁
覺得自己實在是再也忍不下去
但跟我丈夫反應
他也只是說他會找機會跟他談
但我一直堅持這是性騷擾要提告
我丈夫覺得我太小題大作甚至無理取鬧
不要我告
我後來和公婆反應
公婆也只說沒那麼嚴重
他們就看起來不想得罪我丈夫的叔叔(該姻親堂弟的爸爸)
我看他們的反應那麽消極
這次又擺明要我忍
我真的是氣炸了
再加上那時是生完雙胞胎半年左右的時候
我自認爲有產後憂鬱再加上顧小孩的勞累
情緒上有放大的效果
(但我未就醫確診因爲顧小孩沒時間二來要哺乳無法吃藥
但我看網路上產後憂鬱量表確定我得產後憂譽了)
後來我老公有用通訊軟體跟他對質
他承認他有對我做那些不禮貌的事
但他是出自於「家人關心」和「長期海外工作的文化差異」
所以不認爲是性騷擾
這理由我根本無法接受
因爲他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
只不過是成年後去國外工作幾年
倒底是哪個正常的台灣男人覺得女性姻親是可以隨便有肢體碰觸的?
整件事越想越氣
所以在兩個月之後忍不著在臉書上公開指名道姓公開他的惡形惡狀
但經我朋友提醒個資問題後
我立刻遮掉他的個資
但來不及了他已經截圖了
後來他用該截圖告我防礙名譽
倒霉的是我又懷了老三
後來變成整個孕期都在處理這件事
還要大著一個肚子上偵查庭
最幹的是
他是趁我性騷擾半年效期過後再告我防礙名譽
我根本沒辦法反告他性騷擾
現在狀況就是偵查庭開完
檢查官看到我提供的對話記錄證據
連證人都沒有傳
(我的證人在門外等)
就當庭要我和解
感覺上他認定我講事實為真
但覺得我也沒必要公開講
但我丈夫私下找他和解
他要我登報道歉
我無法接受
目前算私下和解失敗
所以目前想問版上各位
1檢查官要我和解
是代表他覺得情勢對我不利給我機會挽救
還是他單純不想辦這種小事先丟和解再說
並沒有偏向誰
2我找過另一派B律師
他說以我現有的證據量是可告他民事侵權
給他施加壓力到最後兩邊再一起撤告
3但原本陪我上偵察庭的A律師說如果要和解就不要告民事以免檢察官覺得沒誠意
也有可能激怒對方更不可能和解
4我自己看過法條
覺得有機會反告他「強制罪」
但A律師覺得證據量不足
(我的證據就是對方道歉的對話記錄和一位人證
但該人證長年在海外工作根本難以出庭)
B律師是覺得強制罪不是這樣用的
(但我看過有人告不成性騷擾改告強制罪呀)
5如果我真的告他民事侵權
檢察官會遷怒我嗎
還是他覺得沒差不甘他的事
6以目前狀況
如果和解失敗
我最差會得到什麼處份
緩起訴?起訴?
7檢察官要我和解
最終有不起訴的可能嗎
感謝大家撥冗看完我這落落長的事件
拜託大家給我指點迷津吧
懷孕生產還要搞這個真的是 哎
有這種姻親真的好倒霉......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5-23 10:12:00
其實加重誹謗通常也就是易科幾萬元
作者: milktea3 (奶茶三兄弟)   2019-05-23 10:18:00
你是說最壞的下場嗎?難到沒有最終不被起訴的可能嗎?因爲我還是有證據證明他對我有性騷擾的動作呀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5-23 10:19:00
檢察官不管民事,小事通常都先勸和解證明真實與私德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5-23 11:26:00
看你要不要拼看看賭不會被判加重誹謗罪易科罰金幾萬塊(通常這麼判),還有民事部分對方名譽權被侵害的費用及慰撫金?如果不在乎上面那些錢,也不在乎律師費,就告刑事啊!告民事又拿不到什麼錢。你找律師處理,不要自己去跟他談,因為在情緒方面你無法理性去處理這件事情。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9-05-23 12:11:00
我相信檢座也看多了,這種事到最後,問題都不在法律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3 12:26:00
你挑的老公還真的是~~~~~頗呵......就乾脆易科,下次蝦米家族聚會就不用再去了妳老公都把你當作酒店坐檯的,給他堂兄弟享用享用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5-23 12:56:00
就算你說的是事實也成立誹謗 因為這是私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3 13:03:00
給原PO,當下能夠協助你的人,你一個都不找,又臆測了一堆大家看了也很累.....你律師都問過了,還問了兩位,那....你還要什麼幫助??我說....離婚吧....這樣好不好???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9-05-23 13:15:00
兩個律師講的話你都半信半疑了 這邊鄉民講的話能對你有啥幫助?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5-23 13:56:00
不然你就吞下去乖乖接受對方的條件和解,不然你就花錢花時間跟對方鬥下去。目前你是被告,你就算贏了,對方在刑民事又沒事。你們都是在爭一口氣而已,其實重點根本不在法律。
作者: Afun2009 (謝天)   2019-05-23 14:11:00
不是有兩位兩位律師了嗎?我不覺得鄉民的答案會比你找的律師的分析判斷還適合你...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3 14:57:00
我是你的話,我會說不和解,寧可讓法院判畢竟你什麼證據都沒有,人證物證球證裁判全都是對方的人你充其量只能去旁邊玩沙....家族人只會把妳當歇斯底里的瘋婆子而已....和解就是認罪為前提,所以,你"認罪"嗎????六個月以內刑度是可以易科罰金你不認罪,是你確定你所言屬實,即便法院無法還你公道那反之,若你為了讓自己不要被判刑,那你就只能低頭認錯啊阿謀哩??? ^_^若你有打算認罪,那或許才有機會談和解吧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5-23 15:14:00
別亂講,和解不代表認罪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3 15:19:00
本案是"告訴乃論",不是公訴罪,和解就是撤告而已,被告又不用跟檢察官報備說自己認不認罪對啊,不用認罪也行啊?? 這年頭只有談不攏的價錢而已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5-23 15:21:00
跟告訴乃論還是非告有甚麼關聯,和解原因百百種,單純覺得跑訴訟勞心勞力也是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3 15:23:00
和解當然百百種?? 那樓上你說本案怎麼和解呢??呵呵~~~樓主不道歉的話,s大你覺得呢??當他叔叔吃素的?還是轉佛?你生個樓主用得上的方法吧...你那麼強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5-23 15:30:00
不用偏題那麼遠,你講和解的前提是要認罪就是錯的呀天知道對方給的和解條件是甚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3 15:32:00
"麻煩請先看完文章,不要看到在下推文就急著吐槽,謝謝"
作者: who776 (阿光)   2019-05-23 15:48:00
既然已找律師,建議與律師詳談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5-23 15:50:00
同上,每個人有自己的訴訟策略,來這邊要其他人評估哪一個方法比較妥適,恐怕不太好,自己評斷自己承擔吧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9-05-24 10:06:00
你先生態度是? 如果為此離婚,有準備了嗎?如果輸了話也不會怎樣賠,所以律師認為告了無所謂,至少變相證明有次接觸行為,只是因為鄉愿錯失時效而敗訴;至於,有去請教另外一位認為不要告的律師之所以不要告的理由嗎?不過要誣告要件來說,對你極為不利,專心在妨礙名譽官司處理,即可。檢察官根本就不管民事案件,想告民事案件,就認真想想在時效該如何處理,不過依文中陳述內容,要好好拉攏你先生和公婆,不然有可能要找家事專門律師哩。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5-24 13:10:00
有錢,要爽就請律師告下去啊!畢竟爭一口氣比什麼都重要。你也不想日後再為此後悔,對吧?至於跟婆家或婆家跟其他親戚之間鬧翻又如何?反正不要在乎,不要往來就好了,甚至離婚也沒關係。有這種覺悟的話,就做唄,反正最壞的打算都考慮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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