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板的大大們 晚安
我的哥哥在上月因病辭世,
留下2名子女分別國1和小四
因哥哥無財產但有債務粗估50萬
想幫小孩拋棄繼承可是法院來函說要有監護人同意,
我是去公所辦除戶證明
才知道侄子侄女的監護會直接改離婚多年對孩子從未聞問的生母,
(從小孩滿月到現在連通關心電話都沒有)
現在要聲請小孩拋棄繼承和改定監護權(給我媽)
都被法院來函說要補小孩監護人同意書,
問題是我們沒有監護人聯絡方式,
要以小孩名義去戶政申請戶籍謄本(查生母住址)
也被戶政人員以申請人未成年要監護人同意退回,T_T
請問我該怎麼辦,
先謝謝有回覆的大大,祝福平安一生,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