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未成年人拋棄繼承,監護人不理睬

作者: decw (冬夜月)   2019-05-21 23:02:30
各位法律板的大大們 晚安
我的哥哥在上月因病辭世,
留下2名子女分別國1和小四
因哥哥無財產但有債務粗估50萬
想幫小孩拋棄繼承可是法院來函說要有監護人同意,
我是去公所辦除戶證明
才知道侄子侄女的監護會直接改離婚多年對孩子從未聞問的生母,
(從小孩滿月到現在連通關心電話都沒有)
現在要聲請小孩拋棄繼承和改定監護權(給我媽)
都被法院來函說要補小孩監護人同意書,
問題是我們沒有監護人聯絡方式,
要以小孩名義去戶政申請戶籍謄本(查生母住址)
也被戶政人員以申請人未成年要監護人同意退回,T_T
請問我該怎麼辦,
先謝謝有回覆的大大,祝福平安一生,感恩!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2 00:02:00
社會局求助如何???
作者: anomie111 (如雲)   2019-05-22 00:31:00
寫陳報狀給法院,請法院職權調。或是請法院給你們一份通知,上面寫生母請調戶謄拿那份就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調了第2句打太快,跑掉了,反正就是上面寫請你們去調生母OOO的戶謄,這樣的一份通知書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05-22 08:54:00
跟事務官主張看看民法1094第一項看看,或是聲請改定監護人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9-05-22 22:18:00
把聲請改定的狀(蓋上法院收文章)影印,陳報進拋棄的案子裡面,看事務官願不願意等改定出來再一起處理然後改定的那個案子,去法院訴訟輔導科問怎麼聲請「暫時處分」,試試看能不能讓你在改定結束之前先暫時取得監護權。如果暫時處分遞狀了,也一樣把暫時處分聲請狀影本陳報給拋棄繼承的事務官
作者: jachan (該閉嘴了)   2019-05-22 23:43:00
繼承的部分不是改成,自動限定繼承嗎?監護權的部分,一定要上法院才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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