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前些陣子向我借錢
我就匯了數萬元到他指定的帳戶
後來才知道那是他親戚的帳戶
現在當事人跑帳
不讀不回拒絕溝通
而我也依流程對借款的人提出民事訴訟
該帳戶目前也被銀行凍結
而我於下週也將與該人調解
不才小弟想請教各位先進
雖然目前該帳戶已經暫時被凍結
裡面的存款也足以償還欠我的錢
但由於此帳戶非被告本人所有
這樣會不會到時候判決下來後
會因為該帳戶非被告所有
最後反而帳戶被解凍
然後被告可以全身而退呢?
小弟想問
如果想要確實從該帳戶扣錢回來
不知道可不可行呢?
如果可行的話
我該怎麼做才有辦法確實從該帳戶扣款到我的帳戶呢?
是不是在本案中
我還需要再向法院對該帳戶的所有人(他親戚)提起訴訟
讓她也成為被告呢?
請各位大大為小弟解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