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軟體都是數位版,最有名的像steam,
那麼假設我在steam上面買了A遊戲,
然而我卻在另外一個網站下載A遊戲並使用,
或者從朋友的電腦拷貝A遊戲的檔案來我的電腦上使用,
請問這樣有違反法律或授權嗎?
原本想找steam的用戶條款,才發現每款遊戲的授權合約不一樣。
不過都沒提到下載盜版的問題。
然後,台灣似乎沒有數位版權法的相關規定,
如果以著作權法的電腦程式著作來看,
使用盜版軟體似乎是無罪的?
只有87條之五
五、以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作為營業之使用者。
才有侵害製作權或製版權。
所以下載盜版,但底犯不犯法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