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眾大家好
不好意思打擾大家,想請教幾個問題
事情經過是這樣
朋友的弟弟目前還是大學生
日前搭捷運時,偷拍女生內褲被抓到
女生搶走手機和記憶卡後報警
警察當場也查扣記憶卡和手機
記憶卡裡面發現多段不同女性的裙底風光
筆錄結束後,對方不同意和解堅持提告
於是同學的父母便帶他弟弟去找律師
律師的回答如下
律師A,這種罪證確鑿的案子,如果對方不願意和解
很有可能一次偵查庭後,檢察官就聲請簡易判決
所以刑事部份,請律師沒有很大的效益,不如在民事的部份爭取少賠比較有用
律師B,由於記憶卡裡面發現多段影片,如果一段影片認定為一罪
處罰可能會變得很重,建議民事刑事都要請律師
刑事部份爭取讓法院認定一罪,民事部分爭取少賠
律師C,由於手機和記憶卡是被搶走的,應該可以在刑事部分爭取私人違法取證
讓法院排除手機和記憶卡的證據能力,盡量在偵查中爭取不起訴
或者在法院爭取無罪判決
因為每個律師說法都不一樣,所以朋友的父母有點不知所措
想請教一下版友,這種案件真的能像律師C說的爭取無罪嗎?
還是就像律師A說的,人贓俱獲的案件請律師功用不大
不如真心向法院懺悔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請求法院輕判比較實際
不知道哪一條路比較可行,希望版友可以解惑,謝謝版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