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law版為了檢舉某個人,我用mo ptt寄檢舉信給law版版主showeig,但信件備忘錄
收件人卻出現以往信件夾裡的別人id。那時不卻定showeig有沒收到信。
於是我用電腦登入ptt再寄給showeig一次,出現 (帳號showeig無法收信) 的訊息。
後來我在別版尋問是否也有人遇到同樣的狀況,遭到有人噓文說 “菜雞毛真多,檢舉用
寄信的笑死”。
但我是看law版置頂的law版檢舉辦法裡提到依照格式寄檢舉文至版主信箱。
1. 想詢問現在檢舉用寄信的真的不行嗎?(因為噓文的人寫笑死)
2. 還有為何showeig無法收信,然後用mo ptt寄信給他會寄到信件夾名單中別人的id?
(今天收到那個收到信的別人的id寫信來說有收到我寫給showeig的信件並問我是否寄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