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rexJosh (賈詡字文和武威姑臧人)
2019-07-26 15:57:53每個國家的合法結婚年齡不同
如果在國外娶了一個未滿14歲的外籍配偶
回台時發生性關係
會被提起公訴嗎?
個人意見是不起訴或是起訴後但法官因無可罰性而判無罪
如果一方是中華民國人,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本文、民法第980條,本件結姻不成立。既無婚姻關係,就觸犯刑法第227條第1項與未滿14歲之人性交罪(即使有婚姻關係,我也覺得有觸法之虞)。
民980的效果不是婚姻不成立啊違反980只是得撤銷 不是無效
婚姻之成立,必須具備法定之實質要件及形式要件,始承認其為夫妻而予以保護。而我國民法規定男女結婚最低年齡即屬婚姻成立之實質要件之一,其目的在於杜絕早婚之弊害,以維護國家、民族之衛生健康。(這一段是行政院版民國100年時民法第980條修正草案的新聞稿)抱歉!更正:本件婚姻關係可能成立(因為不清楚另一方年齡及他國婚姻法規定),因為我國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本文係採「並行適用主義」,即男方適用男方國籍之婚姻法規定,女方適用女方國籍之婚姻法規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 (一)結婚之形式要件的準據法:「選擇適用」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舉行地法(Ꜵ6但書)。 (二)結婚之實質要件的準據法:「並行適用」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Ꜵ6本文)。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9-07-27 03:18:00台男要滿18,外女要幾歲看他國籍如果日本表妹是靠依配偶申請,我國不承認婚姻的話應該否準
形式要件就像我國民法第982條規定:要有書面、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以及向戶政事務所登記。《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但書規定,結婚之形式要件準據法,是符合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結婚行為地法其中一個國家的法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