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traffic 看板 #1TJi0YEa ]
作者: pg2000 (暘) 看板: traffic
標題: [車禍] 被控告肇事逃逸
時間: Sat Aug 10 21:01:18 2019
人生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有點慌+想請問一些處理問題
我是2.5噸半手牌貨車,在行徑一個上坡彎道時
機車車主,跌倒受傷(有到醫院弄驗傷單) 車子有與地板的磨擦痕跡
但沒有與我貨車的明顯撞擊痕跡(或著警方沒給我看,我問警察,警察只跟我說他機車只有
底盤附近磨損,而我的貨車,因為工作關係(裝潢,才載垃圾,上下料),本來車側就有一
堆磨損和刮痕
1. 事件發生經過,7/22日下班後,我接到老闆通知我,警察在找貨車駕駛
要我回電給警察,打給交通隊後,說我在當天17:20分左右發生車禍,要我隔天
中午開當事車到警察局,警察要做資料,然後再隔天做筆錄(雙方)
2. 附近的監視器共有兩隻,其中一隻有拍到該機車在我車的右後方並排行駛,然後
逐漸減速後,跌倒,監視器因為角度關係無法確定是不是有碰撞,也不能判斷是我
超他車,還是他想超我車,總之兩台車相當近
警察說我有撞到,不過我說當下我完全沒有任何感覺,也沒有聽到聲音,而且當時
我也完全沒有印象有機車進入我視線範圍
另外一隻在稍微發生車禍前面點的監視器,有拍到我貨車開在機車前方
(大概貨車過後2~3秒後出現當事機車)
因為當天下雨,我自己判斷,他可能是想超車,但因為是在彎道的地方,道路因為
我貨車轉彎而縮減,他判斷過不了,減速煞車,然後重心不穩跌倒
(完全個人猜想,因為我無印象,只能靠監視器判斷)
3. 對方控告我肇事逃逸,與過失傷害,警察有給我聯絡電話,我有打過去問狀況
問他人有沒有事,他說人沒有,但車壞掉,問他想怎麼解決,他說交給警察,我便
沒有再與他聯絡過
4. 公司有保險,我也已經辦好出險手續
5. 在作筆錄的時候,我有強調我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事發地點只有離我公司不
到一公里,我也在該公司停車下班
我想問:
1. 我收到了一張警察開的紅單,62條第四項,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上方有
標示移送地檢署,請問這張紅單我需要去監理所繳嗎,我不太懂法律,我認為我沒
有疏失,事發到現在也不到一個月,也還看不到初判表,但為何會有這張紅單,是
確定我違法了這條法律嗎?
2. 警察有說能的話私下和解,我是有打電話,想了解狀況,但我今天認為我自己沒有錯
也不知道對方的受傷和車損情況,也已經移送地檢了,還需要和解嗎?我覺得只是小
事,但去查才發現這條罪那麼的重...如果確定的話竟然要一年
3. 我現階段能做的有什麼?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