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遇到沒錢賠償的加害者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4 11:39:23
因為不知道前因後果,本不想亂發言以免誤導。
但既然有人已經跳出來,就來駁駁這個建議是否可行。
※ 引述《hidog (.....)》之銘言:
: ※ 引述《c918022 (L1ennn)》之銘言:
: : 大家好,想請問各位大哥大姐
: : 我家人前陣子出車禍
: : 被對方撞成重傷
: : 兩方調解結果是賠償500萬
: ^^^^^^^^^^^^^^^^^^^^^^
: 問題是這樣
: 既然知道對方沒能力賠償了,你又何必撤告? (假如已撤告就沒救了)
為何撤告=沒救了?
如果對方「不願意和解」或「不承認犯行」,我贊同你的建議。
但對方願意和解、承認犯行,不管是不是演戲,你覺得法檢會站在哪一邊?
你願意和解、坦誠犯行,所以判重一點?
你願意和解、坦誠犯行,所以判輕一點?
: 和解條件可以設定為賠償500萬,先付三百萬
: 對方不賠你就不撤告,程序繼續跑下去對方過失傷害成立
: 如果真的是重傷的話對方有機會必須進去關.
這就是我不明白你建議的地方!
要對方關到死,是我們的目的?是我們想達成的目標?
不是吧!
我們的方向應該是讓對方能有能力賠償,不是入獄關到死沒人能賠錢!
60歲未婚,進去不管能不能活著出來,這幾年他們家只會更慘更沒錢。
榨不出汁,不讓她有生汁機會,還拿去烘焙,你跟我說是烘完想榨汁?
另一個重點是,車禍的嚴重性是否是她惡意造成?
講白一點。
法官會不會覺得其罪可憫?
考量她無惡意或年紀較大或家屬需要人照顧,緩刑~~登愣!
入獄關到死?
訴訟過程的時間金錢花好花滿花心酸的,是嗎?
: : 對方保險公司上限只幫她負擔一百萬,
: : 餘款要他自己負擔
: : 問題來了,
: : 對方是60歲婦人,
: : 上有老母,下有中風弟弟
: : 膝下無子,未婚,
: : 是領養來的也沒有兄弟姊妹
: : 簡單來說對方沒錢
: : 遇到這種對方沒錢的情況該怎麼辦
: : 因為家人傷勢嚴重,
: : 也不可能我們自己認賠摸摸鼻子算了
: : 想請問有沒有什麼解決辦法呢?
: 解決方式就是告下去
: 沒和解的情況下,刑事對方肯定有事
: 民事可能就是拿到債權,但拿不到錢
: 當然有可能告完以後判的比現在和解金額少
: 但是拿不到錢的情況下判多少都一樣.
: : 律師說就算提告強制執行
: : 對方真的沒錢,也只是筆爛帳
: : 這筆賠償金真的沒辦法多少拿到嗎!?
: 沒辦法 w
: 一般來講是因為對方怕被關,會乖乖賠你
: 但要是對方真的沒錢到寧可被關,就沒輒了.
: 總之告下去吧 只能這樣
我不知道這個人是不是有吃到法界宗師的口水,智商邏輯很相似。
我的建議是:絕對不要照辦!
宗師能自婊砍兩個帳號,就是俗稱的砍掉重練,但我們現實人生不可能重來。
講白一點。
宗師如果真那麼厲害,怎會砍掉重練?
如果我是她,願意跟你和解,你卻仍提告繼續訴訟,你覺得我會怎麼想?
都願意和解了,你還一直告苦苦相逼,我要認真籌款賠給你?
還是覺得你不接受只想逼我吐錢,反正一樣訴訟,擺爛讓法院判就好?
而且她60歲未婚無子有家境特殊,逼急她想不開也不是不可能,何苦自找罪孽?
會想還錢與湊錢的人,前提是避免訴訟或被告,才有動力與動機。
你都要法院見告到底的態勢,我為何要湊錢= =?
更別說大部分法院判的一定比你提出要求的少,而且訴訟過程我完全可以不鳥你。
再換句話說。
我突然有一筆錢(雖然可能性很低)也不需要先賠給你,等訴訟完再說,我先花再說。
訴訟過程的一年半載,我大可把原來要賠的錢盡情揮霍,判決時更沒錢賠,不是嗎?
底子就那麼爛,要逼我擺爛,就爛給你們看,很難嗎?
外催如果遇到這一類債務人,要不到是常態,但也不是沒要到的案例。
同情同理心對待,讓她有能力有意願攤還,才可能雙贏。
逼死她告到底,拿到債權憑證無執行財產+她入獄或緩刑=一張白紙本案終結。
我們就不計算整個訴訟流程走完要花幾年時間跟律師費用這些開銷。
重點是:然後呢?
因為和解金額500萬她無法給可能只有100萬,所以才衍生後面的動作不是嗎?
也就是期望值是大於或等於100萬,後面動作才有動機與意義,對吧!
走完訴訟流程的結果,她還款能力與你求償金額並無不同,甚或更少時……
請問我們是在實習法院流程?
還是想拼拼看她會不會尋短?
又或者想砸錢跟律師搏感情?
就不說和解也是有法律效力不是要告到底才有這麼基本的盲點了。
可能中秋烤肉煙霧迷漫看不清楚吧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9-14 11:44:00
感謝 J 大把我講的更舉體描述出來了不像某位自婊王,講別人怎樣怎樣,自己卻做一樣的事情....反正,該拿的債權憑證還是得拿,該查的財產清冊也是查要怎麼執行? 本就是當事人自己拿捏原PO已經把對方家境大略描述,要做的就是去確認底子是不是表裡如一的,就是這樣子難過日子?與其逼死人還錢,還不如讓對方感覺活著的意義與價值活著,才有機會翻身,活著,才有機會賺錢,一塊也是錢十萬也是錢....看看那些把人逼急結果債務人燒炭自殺,誰賺到??債權人?死鴨子拔不了一根毛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9-14 14:30:00
讓對方能有能力賠償 <- 這個方向很吸引人,但是不提告也只是提供債務人一個道德或心理動機,然後呢?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4 14:54:00
個案與條件不同,處理方式自然不一樣。最簡單一個現實案例是,機車違規車禍後座半身不遂。我們基於道義責任與同理心,當年拿出50萬想慰問。機車駕駛才是罪魁禍首,不知異想天開還是豬隊友教唆。不願意收、不想談和解一直揚言提告,還找兄弟來鬧。偏偏我們家這位駕駛人是天生有貴人助,金鐘罩護身。車禍鑑定結果0肇事責任,連應注意而未注意都沒犯。最終結果,最倒楣是那個駕駛女友,半身不遂沒錢拿。我們家那位駕駛一毛錢也不用出,對方告什麼都沒用。原po的前因後果我們不知道,無法確定上法院的結果。即便沒有我舉例的案例那麼瞎,對方沒錢是目前已知事實。刑事追訴期是半年,民事是兩年,為何要急著告?願意和解、有心查證對方財務狀況,可以慢慢調查協商。債務人自己說明,比勞師動眾找偵探快,除非另有偏門。如果原po認識調查局、警察、黑道之類的,另當別論。否則要探查債務人全部財產,他不說,你們未必全查的到。講白一點,明的合法途徑的管道看起來她沒有財產。是否有隱匿或其他部分,他自己講比你們探查快。和解金不論她是否願意,並不是說賴帳就沒事的。我跟你借錢沒寫借據才可能討不回,和解筆錄、和解書不算。總之,真沒錢時簽什麼都沒用,告到底也無法逆轉什麼。
作者: zoin (zoin)   2019-09-14 15:15:00
問題就在 要怎麼知道 真沒錢.. QQ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4 15:15:00
萬一有錢,債權憑證是執行名義,本票是拿錢的方式。名下沒財產,債權憑證跟比衛生紙的功用小。名下能有財產,債權憑證或本票,她都一樣要處理。你擺爛,我才需要撕破臉跟你對幹,告到底。你願意但沒錢(或裝沒錢),沒有特殊背景對幹沒屁用。本來可能還會敷衍應付,對幹後一拍兩瞪眼。60歲未婚撿來的還老母跟需要照顧的弟弟我是覺得黑道可能幫她們投保後人間蒸發比較快QQ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9-09-14 17:20:00
你終究會在追訴期結束前提告的 為什麼不現在就告呢?(誤
作者: DaveLu (Dave)   2019-09-14 18:46:00
推這篇,另外想到柯媽媽跟強制險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