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函詢的內容有效力嗎?

作者: sidakite ( )   2019-09-26 20:44:41
想請問在民事訴訟中,若遇到對方要求以函詢方式詢問
案件中的相關人問題,這樣可以拒絕嘛?
比如說對方提出估價單或是醫師證明,但內容記載不清
要求法院函詢該第三人對該單據的意見或內容,
可是提問的內容設計都是對我方不利,
實務上法院對這樣的要求會接受嗎?
有沒有法條規定這樣的函詢是可以算證據的嗎?
謝謝回答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27 04:38:00
這個應該是法院看必要性關聯性審查吧,你的意見只是供參考吧。看看有沒有其他人補充至於提問問題,你可想法院說明,本案證據如有函詢某甲,應該如何函詢,並且陳明為何比較適合
作者: griswold (窘境)   2019-09-28 23:29:00
會不會函詢是看問的內容跟待證事實有沒有關聯性而定。此外如果法院要函詢,詢問的內容跟範圍也不受當事人拘束。至於回函內容會不會成為證據,法院會在全部證據調查完畢後,依自由心證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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