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一個月後被告過失傷害

作者: GeniePei (hyuna_hello)   2019-10-19 05:19:37
之前在時速20以內因為塞車
不小心撞上前方的車
對方是某B牌改裝車
當下看是只有板金輕微的凹下去
對方也能自行開車到警察局做車禍的筆錄
且完全沒有外傷能自行行走
我有保第三責加重對方僅有強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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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報警後警方詢問我們雙方是否沒事
請我們直接開到警局做筆錄
(地點是在下班時間塞車的國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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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私下聯繫我要代步費...等
我都請他聯繫保險公司處理
因第三責有包含財損
對方是自由業工作者
車子不在他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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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堅持改裝零件要進口
理賠專員也到對方配合的車廠並詢價
然後說他有去開診斷證明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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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約莫一個月
卻收到通知書寫過失傷害罪要去做筆錄
隨即是通知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那邊也是暫緩理賠的動作
想問這樣的情況如何自保
以及後續可能會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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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對方車損的照片
https://i.imgur.com/5UlauFe.jpg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0-19 06:14:00
有傷害就有告訴,提告是憲法保障的訴訟權你有過失,傷害到對方,自然就要承擔起相對的 責任有刑事的 也有民事的侵權 ,就這樣子自保? 犯罪者要討論自保,好像怪怪的, 認罪 很難??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0-19 08:52:00
對方第一次做筆錄沒有傷害?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10-19 09:24:00
要自保什麼?據實以告就好啊,難不成你要鄉民們教你說謊?最好的自保方式就是發生什麼事情就說什麼事情。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0-19 10:08:00
外商為何不能自行行走= =?一般而言,輕微擦撞+B牌車=該駕駛不太可能受傷。找律師研究是否可以告偽造文書與誣告,也可能沒繫安全帶告你過失傷害是刑逼民,但造假或沒傷告傷害是另一個問題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0-19 10:57:00
擦傷瘀青你根本沒辦法從外觀看出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10-19 12:43:00
外觀看不出異樣的內傷多的是。"當時"可以自行行走?還有些傷勢是延後發作的。時速只有二十公里? 你要自保先得對此舉證。然後再主張對方號稱的傷勢,不可能在這種速度的撞擊產生。然後要對此舉證(基本上要專家證人)。但是...玻璃娃娃一類的上網查一下不小心撞上前方的車 <- 當初你到警察局筆錄也這樣說?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0-19 13:34:00
後撞前的話就準備錢來賠而已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9-10-19 13:38:00
妳去急診看一下 有外傷能自己走的多的是 = =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0-19 14:21:00
除非是玻璃娃娃、沒繫安全帶、或原po時速不只20。B牌前車又不是摩托車,在車內時速20追撞能受傷……B牌可能會委託專業律師告該駕駛加重毀謗吧!這種速度安全氣囊都沒爆出是要怎麼受傷……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10-19 14:46:00
好消息是,發問人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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