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29 15:58:00要分時段切割歐....104年已經改預設限定繼承照順序上來講,沒有放棄就是有繼承,沒有早於被繼承人過世就是繼承(限定繼承預設)讓他們去告,上法院去談吧....你爸當時已經知道自己是繼承人,所以沒啥爭議你媽也已經辦完繼承所以你要拋棄什麼??? ^_^令尊繼承到的他姊,令堂繼承令尊的...或者回"查104年令尊所繼承其大姊之債務>遺產,依照民法僅得以所繼承之遺產為償還債務之限度"未得以該所繼承得知債務,得續繼承轉移至令堂之繼承項目"或者直接寫明,未自大姑那邊繼得任何遺產,自無償還大姑所遺之任何債務條件(以上係指令尊這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