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MHK (No one sleep in Tokyo)
2019-12-05 00:03:28各位大大好
想請問一個問題
我找了一個有台灣身分證的大陸人(A)來幫忙做室內的裝潢的拆除
同時A君說要另外再找3個人來做這個工程才可以,我說讓他去找
結果這個有台灣身分證的大陸人找了3個沒有台灣身分證的大陸人(BCD)
來幫忙做這個工程,但是我並不知情同時工程款也都是直接付給A君
並且在A君領工程款的時候都有請他簽名。
最近調查局來查到我的工地,把BCD帶走之後同時還把我列為犯罪嫌疑人
用偵字案來進行偵辦,請問我該怎麼辦?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9-12-05 07:52:00A人去哪裡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2-05 12:22:00最好你請人都不知道對方底細不怕死而且聽不出口音不知情。睜眼說瞎話,還不想請律師,還想脫罪?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12-05 13:58:00這種又不用保勞健保 有誰會去查每個人居留資格嗎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19-12-05 15:13:00三包以後就管不到底下的人的情況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2-05 15:23:00室內裝潢不會只工作半天,不管大案小案業主不會不知。講白一點,私人承包或大案委託都一樣,不可能不知情。沒勞健保的私人小案,沒投保也違規,遑論非法外勞。三包以上也不是規避藉口,誰出事誰負責,知情也要查。沒證據或無責任才沒事,有證據有責任也算共犯架構。小包領班、設計師、業主、營造主任,誰都怕出事。如果是A未徵詢同意私下偷偷用BCD才可能豁免。不論是A主動幫BCD還是其他人要A找的影響不大。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12-05 16:32:00犯罪嫌疑人 <- 犯啥罪?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2-05 20:04:00勞務承攬不需要管對方派誰and 保險什麼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12-05 20:34:00還是那問題,發問人被列為「甚麼犯罪」的嫌疑人?如果那些工人在外面和別人吵架或打架或者偷搶拐騙,關你啥事? 問問題不講清楚就無法正確回答。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9-12-06 21:42:00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找一下律師幫忙
就業服務法第63條 除非你能證明那個幫你找人的騙你如果只是你沒過問 我覺得至少有15萬要繳給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