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板上大大一下,家人之前做生意賠錢,跟很多人借錢,然後倒閉就跑去躲,
後來債主去告他,欠了二千多萬,被判詐欺,要關二年半,最近入監半年多,
在獄中又收到另一個債主單獨提告,最近在協調還債,但因為真的還不了那麼
多錢,對方要家人做保還債,否則就不願和解。
請問一下,像這樣的情況,新多的這筆(二百五十萬)會被判多重?我們去探
監的時候,他說好像可以併案?請問這種要去找律師嗎?還是要怎麼處理?我
們擔心的是,假如之後,又有其他債主一個一個出來告,是不是他就永用沒辦
法出來了?一案一判?會一直加上去嗎?
真的很煩惱,請大家能幫忙解答一下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