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是40年舊公寓剛重新裝潢完畢,入住第一天時樓上三樓浴室漏水漏到我家二樓浴室天花板和牆壁都滲水出來,破壞我的剛裝潢好的天花板和地板,在漏的時候,第一次有找抓漏進去我家和他家看,抓漏表示他的防水層已經沒有了,才會漏下來,建議三樓浴室地板打掉修繕防水層,但三樓住戶拒絕,並找他認識的水電來看後,堅持是水管問題要把暗管換成明管,剛修繕完後還是有在漏水,只是變比較小了
但我擔心修完還有可能再漏,便找另一間抓漏帶儀器想要進去他家再重測一次,但他這次拒測,並把我趕出來,說已經修好如果再漏水不關他的事
請問這樣暫時沒漏水是否有辦法直接不調解提告請法院找鑑定協會強制入屋鑑定是否會再漏水,並要求他賠償我之前因漏水損毀的裝潢呢,請教法律專業人士幫幫我此案該如何繼續下去,謝謝
要不然目前那間房間也不太敢入住,怕睡到一半繼續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