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遺產分配問題

作者: justfunc1011 ( )   2020-02-20 11:24:11
母親近日過世,留下一間房子
父親(殁)子女有四位,分別為大姐,二姐(殁),兄,本人
二姐有三個小孩,兩位已成年,另一位未成年
現在出現遺產分配的問題
我媽在二十幾年前病倒了,沒有意識,99年我哥有去法院辦理,成為監護人
1.母親與哥同住,這二十幾年家裡有請外傭照顧,費用皆由哥哥一人出
其他姐妹皆無分擔照顧的費用,請問姐妹是否還可以分配遺產?
2.哥哥跟大姐一直告訴我,媽媽生前有說房子將來要留給哥哥,但沒有
任何證明,只憑當年意識清楚時隨口說的,那我可以怎麼行使我的權
利呢?
3.家裡的重男輕女觀念很嚴重,大姐當初在爸過世後,叫我不要太計較
所以我們三個女生都簽下了放棄繼承,但這次我不想要再放棄了
4.目前房子沒打算賣掉,我哥會繼續住下去,但問題卡在不知道房子的
價值有多少,要分配該怎麼分?
PS.我跟我哥原本關係就非常不好,我爸過世後,我就搬離開家
現在剛辦完我媽的後事,一直逼我要趕快辦印鑑證明跟戶籍謄本
他要報稅跟遺產轉移,說過期了會被罰款
我不想跟他們再見面及談遺產的事,請問該如何做呢?才能爭取到
自己應有的繼承權呢?另外,如果打官司的話,我的勝算有嗎?
作者: yesohya   2020-02-20 12:55:00
請個律師處理就解決了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0-02-20 13:54:00
這個不用主動打官司,被動應戰即可。你記得什麼文件都不要簽;繼承人一人就可以辦理完稅跟繼承登記,沒有處罰問題XD只是辦好會變成公同共有,大家都有份而已你如果短期無資金需求,完全不用理對方,等有人提出共有物分割時,分錢;簡單來說,等著分錢,不知何時而已。要主動出擊也是可以,但看自己打還是找律師打,反正總是會拿到應該拿的三分之一「應繼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2-20 14:36:00
遺囑為法定要式行為,須依民法規定之方式,才能成立。 本件如果沒有遺囑指定遺產分割方式的話,全體繼承人也無法合意來協議為分割遺產的話,將來上法院來裁判分割遺產,通常就是依據民法應繼分來分配遺產給共有人。                    繼承人你的法定應繼分為4分之1。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2-20 14:46:00
1.法律上有,但道義上說不過去....2.同樣的,你哥照顧令堂20幾年,你怎不跳出來說"哥,你照顧得這麼辛苦,頭髮都黑變白,換我照顧媽盡個孝心3.在你認為不想放棄前,想想這20年來...誰照顧妳媽,ok?你跟你哥關係不好? so ? 你怎不省思是你的問題,還是他?外傭一個月快兩萬五,一年三十萬,20年就是六百萬很好啊,你要負擔這六百萬的幾成????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02-20 17:20:00
法律版就討論法律層面的問題吧!道德的問題只有上帝能公正裁決。上法院分割遺產,法官也會衡量被繼承人生前撫養費、照顧等因素,不見得一定依應繼分分割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02-20 18:53:00
道義不能吃,別人家的事,誰也理不清。說不定長輩從小偏心,對特定人關愛,讀書零用金贈與源源不絕的資源,對原PO就沒有,天曉得別人家的事,法律上能拿就拿。對方也不是不能請求分擔扶養費用,自己不請求怪誰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2-21 10:43:00
這是沒錯啦,只是到時上法庭,說不定屆時拿出來一刀斃命的遺囑,可能就很難看了.....不過,20幾年前倒下沒意識,大概也沒辦法寫遺囑但,我是認為,對啦,妳原PO可以提告但同樣的,屆時令兄一定會反過來告妳們所有姊妹給付費用然後就變成所有子女都得負擔費用,你會怎樣呢???大姐心想:我已經放棄繼承了,為何還要被哥(or弟)告?都是妹妹為了貪媽的遺產,才讓兄妹這樣反目成仇跟你賭啦,原PO自己有心理準備比較重要告完之後,未來妳們勢必老死不相往來了.畢竟,這樣的事情,看太多了....重男輕女又如何? 女兒照顧父母是天經地義法律上就是這麼寫的當你事後計較這些,又不先說自己這些年沒做了什麼?反正啊,你若堅持,你就不要蓋章就好了,就這麼簡單不蓋章,遺產只能公同共有登記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02-21 16:51:00
遺囑沒啥好怕的,大多數遺囑無效,都智障老人我行我素,例如某集團還有法務長見證,還是垃圾紙一張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02-21 18:45:00
法律版就討論法律層面的問題吧!臆測之言就免了吧!只有上帝能裁判道德層面
作者: corlachang (可樂)   2020-02-23 16:25:00
問一下,第一項中兄長扶養母親所花的費用是不是孝親費,所以不能主張從母之遺產中扣除後再由子女照法律分配請外傭照顧母親啥的是兄長自己的孝順行為跟遺產分配無關。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2-23 22:20:00
那是照顧的必要開銷,因為已經失能了.....母親都躺在病床上,你還覺得請外籍看護是 "孝親"嗎?? ^_^那這個孝親還真他奶奶的重啊....他哥哥是"監護人" "監護人" "監護人"所有的開銷依法都可以討回來看是從遺產扣減,還是叫兩位姊妹拿錢出來以法官看法,受監護對象自己有財產,依法就是自己先付所以這筆幾百萬的開銷,折抵那間房子還會不會超過???就當事人自己去想吧
作者: yesohya   2020-02-24 04:10:00
哪有所有都可以 有些時效早完成了 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2-24 09:18:00
長期照顧是一個持續過程......
作者: basebo11 (bobo)   2020-02-24 21:03:00
m大說的對啦,強者我朋友(子)安養費付15年了,女(子)沒負擔,改天去了要爭就先吧把15年安養費一起平分吧,不是孝親費哦,跟持分繼承差不了多少QQ
作者: opp9876 (歐批批)   2020-02-25 09:23:00
假設外佣一個月2萬 一年24萬 20年480萬 4人攤1人120萬醫藥跟雜支1年12萬 20年240萬 4人攤60萬 負債共180萬你可以請求房屋1/4 但記得 還有-180萬要還哥哥喔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2-25 10:43:00
外傭不可能只有2W ,基本工資,勞健保勞退等等,抓25K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