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在門口的出租廣告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偷,貼就撕,貼就撕來來回回偷走了四,五面。
調監視器發現是隔壁鄰居偷的,報警之後先是他老婆打來道歉說是警察要我們和解指定我禮拜三去警局和解。
我並不知道他是誰(我不住那邊)所以依照監視器的影像上面的照片直接寫說:已報警請勿報警
出庭的時後他堅持他不是偷他是好心撿起地上的招牌幫我拿回他家收好當著檢察官面說謊
我出檢查庭後準備牽車結果小偷先生跟他姪子先是對我駡三字經說都是因為我不願意和解把我撞倒在地。
後來房子出租了,居然發現他給房客請來做木工。他老婆還跑出來跟我說他老公有精神病是我太過份沒先問過她就先報警。
大家覺得呢?
喔忘了補充對方跟左鄰右舍說是我沒先就詢問過對方就先報警跟不合解有錯,硬說我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