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去年小弟與人發生車禍,因事後對方態度不佳,最後不得已只能採取法律途徑。
在刑事庭當下,法官提出由對方賠償二十萬元,對方說經濟能力不佳,最後協調分18期還
款,但法官當下說「法院沒辦法等到肇事方全數賠償完成,所以請我在拿到七成後,主動
寄回刑事撤回狀」
當下沒想太多,我就簽字蓋章了~
事後收到一份空白撤告單跟和解書,內容如下:
1.賠款金額(分18期,每月5號還款,一期不履行視同全到期)
2.原告其餘之請求拋棄
3.訴訟費用由兩造吸收
—
這個月剛好收到七成了,我也有和對方討論說,看要不要三成付一付解決問題,但對方堅
持分期,又一直問說什麼時候要寄回撤告,讓我覺得好像事有蹊蹺,後續查閱了蠻多資料
,但都沒有得到確切答案,想請問說:
1.因和解筆錄中沒提到說,拿了七成就要寄回刑事撤告,那我是不是可以不要理會法官,
等全額拿到當下再撤告?
2.如果必須提前撤告,是不是只剩下強制執行這個方法了?
麻煩各位給小弟一盞明燈,謝謝。
作者:
andybg (小賠)
2020-03-03 21:51:00我比較好奇分18期 拿到七成 這案子過多久了?? 刑事還卡著刑事撤不撤告 是對方刑事責任問題 不管你撤不撤告 對方不給錢 你都得走強制執行 畢竟和解筆錄等同民事判決差別在於對方不履行賠償完畢,法官會判有罪,需易科罰金都剩下3成(六萬),建議等付完再撤吧 不然對方不還 你很麻煩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3-03 22:03:00如果願意全額清償付清,何必急著要你撤銷?卡債想提早拿到清償證明就只能先一次付清再說。如果他真的心急或在乎撤告,是他要湊款想辦法。佛心跟好心只會被雷劈,不會遇到知恩圖報的歹徒。都要你告才不甘願分期付款,你哪來自信他有信用?
作者:
zoin (zoin)
2020-03-03 22:42:00去年車禍 .. 我前年的車禍 還在跑民事庭 QQ 跑完也是憑證法官還不錯幫你協調 我的直接簡易判下來..還上訴哭窮..準備庭被法官罵了一頓 審理庭就棄權不來了 XD被撞到住院骨折三個月不能走 我要求金額都砍半了.一毛不賠拿到全額再去撤告..不然後悔跟承擔風險的會是你..對方就算判決下來後才付清還是可以上訴要求緩刑就是了...
和解契約之成立,民法並未特設規定,故為不要式契約及不要物契約(即「諾成契約」),於當事人於締約時有合致之意思表示,即為成立要件。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3-03 23:09:00我去年底被撞,上週開完偵查庭。檢察官一直問我對方有意願和解問我要不要調解?
本件為民法上之和解(「訴訟外和解」),並非(民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3-03 23:10:00我很想回檢察官:他媽要和解我吃飽沒事幹上法院嗎?
作者:
zoin (zoin)
2020-03-03 23:10:00沒辦法 我傷勢有點嚴重..先調解談完才提告都被拖過年了..法官跟我說拿到錢比較實際 我說我知道阿 對方人咧 XDDDD..法官還跟我說這邊是刑事庭 不管民事賠償...問題是對方上訴阿上訴的理由是沒錢要養家 所以不能被判太重 整個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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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3-03 23:14:00很多法檢都在擺爛,覺得你不肯認賠是找他們麻煩。強制執行你故意留一手,想到就申請扣薪、凍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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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in (zoin)
2020-03-03 23:15:00我都很大量把賠償金壓很低了 時間也給對方了..擺明就爛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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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3-03 23:16:00一下子扣薪、一下子解除,公司遲早開除他,換工作。反正他也沒打算賠,你拿到多少都算多,跟他慢慢耗。你放著生利息,記得換證,衍生利息等有肉給他死。
作者:
zoin (zoin)
2020-03-03 23:27:00讓專業的去處理省事..不缺這錢 只是一口氣 看到我的疤就氣連日常運動都被影響到了 Q_Q 腳踝變成氣象台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3-03 23:28:00沒門路+小額,你這一口氣想找誰幫你= =?觀世音?如果沒有認識,除了賣斷債權都可能有後遺症。
作者:
zoin (zoin)
2020-03-03 23:31:00就賣掉讓專業去處理 拿到憑證再去公司問 ..只能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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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0-03-04 00:55:00可以,你現在很忙,而且容易忘事,先不要寄。等到錢收齊,你就不忙,忽然想起這件事了,再寄出你又不是被告,法官有啥好怕的……
反正你只要不寄出撤告 要擔心的是對方 要煩的是法官
作者: wallachia 2020-03-04 16:32:00
車禍我不分期,誰要我分期當連帶保證人。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3-04 19:20:00推樓上
等收到錢再說啊 看法官是能放抽屜多久萬一院方真的有種打電話給你記得錄音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3-05 12:42:00法檢最喜歡唬嚨第一次、未委任律師、不熟法律的人。就算全程錄影錄音,他們還是可能昧著良心誘導錯誤。只要判決文跟判決結果無法提告他們,什麼都可能發生。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利,除公訴罪別只想依賴法檢。該做功課、該找資料、該諮詢請教、委任律師,別想省。你都想偷懶撿便宜省事,如何怪法檢偷懶撿便宜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