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子繼承問題

作者: w520670 (歐德王)   2020-03-09 17:27:08
不太懂法律術語 粗淺的問一下
有一棟透天
當年我祖母繳頭期 之後房貸都我爸在繳
透天的所有人是我爸和我伯父 兩人一半
我伯父為身障人士 無結婚無子嗣
後來伯父離世 姑姑跳出來稱伯父有交代透天不能讓我爸都拿走
說她也要分一份
我爸一個人繳了這棟房貸 難道只能自認倒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3-09 17:28:00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請生出借名登記契約以及歷年繳款證明吧..當初就是這樣登記"一人一半"的你要怎樣反駁當初自己出錢,卻又登記一人一半的事實??而且兄弟姊妹是順位三,是否順位二都沒人了? 也沒講~房貸繳納憑證只是證據之一,剩下的問法官吧....就像我前面講的,當初為何要登記一人一半????你就沒講~~~~~~~~~~~~~~~~有意見,一開始就要有啦~~~~~~~~~~~~除非你舉證確實是"借名登記"若沒有當初立據契約,而你手邊的證據不足以讓法官心證認定確實是借名登記,那你伯父自然有產權其他資訊就請自己 google "借名登記" 深入了解至於其他兄妹,在繼承順位上都有份.....畢竟,我們也不知道你爸當初是不是答應你伯父"給他一半"然後換取什麼利益........這部分也不是法院要去探究深入的....繳納證據,證人 etc etc etc
作者: Nipperdey   2020-03-09 17:43:00
備妥資料去找律師研究打官司吧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03-09 18:04:00
原有的一半,還有剩下一半的1/5要主張更多的就去提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3-09 21:19:00
付多少房貸跟房子是誰的又沒關係如果當年就是贈與現在也沒有理由收回要不然難道你還要退頭期款的分給姑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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