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
老舊社區
已至少五年未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我的車位旁有柱子和隔壁車位有通道
隔壁車主都會停放自家機車
一開始有跟隔壁說明
他們機車停放後我們側門無法開
他們不為所動
為了讓小孩好上車
所以我放了台腳踏車 隨時移動腳踏車
才保持車門開啟距離
最近發現腳踏車每天早上都會倒(晚上停車時都還正常)
汽車多了許多不明傷痕
詢問大樓警衛
一開始警衛說 私人事務 他們無法協調
要求調閱監視器
警衛報看監視器早已無法正常運作
於是我架攝影機
正面清楚地錄到隔壁車主於牽機車時故意"出腳"
將腳踏車往我車方向踢 造成損傷
想請問
1.我傾向多錄影幾次後直接提告
能提告腳踏車及汽車財損嗎?
2.大樓管委會無作用
之前要求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也沒人理我
我是直接向區公所申訴嗎?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