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5-07 13:05:17你的問題分兩種方向:
認真揪心的方向,假公道真搞法檢,純浪費社會資源報心酸。
惡搞幽默的方向,假提問真逗人笑,但推文看起來你很認真。
所以我認定你是認真揪心,想討公道,但不知道公道自在人心,比客兄難討!
結果兩條路。
你徒勞無功虛驚一場,搏君一笑,不會浪費社會資源,廢人勛章成就解鎖。
你師出有名白費力氣,經驗成長,稍微浪費社會資源,惹嫌勛章成就解鎖。
後者,因為可能還要檢察官嘔心瀝血寫不起訴處分書,所以說懲罰傻傻分不清楚那句。
※ 引述《hades1206 (Sai)》之銘言:
: 請問 我是一位司機 昨日載客時
: 行車無違規行為 對對方無挑釁行為
: 就是單純的迴轉 迴轉到一半時
: 車側被用力砸了一顆水果 發出巨大聲響
: 連車上乘客都被嚇到
: 發出聲響時有一台機車經過
: 我行車記錄器沒拍到砸的過程
: 有拍到此車經過 但車牌也不完整
沒拍到案發現場與經過,何況還不是完整車牌,除非重大刑案……
提告或偵辦只會事倍功半不說,殺雞你不只想拿牛刀,還是雷射刀。
而且你殺的不是雞,是幼仔……
除非你有車損或衍生事故,否則你的行為跟路上被鞭炮嚇到要殺人全家有78分相似。
全家便利商店發言人:幹!關我們屁事又要死一次?
: 當下有去警局報案
: 但是警察一直說我車無毀損
: 無法可告 頂多調監視器開罰單
你自己都說出本文本案重點:無法可告(搞)
: 心中覺得不甘心 想要給對方一個教訓
殺……全家(喂)
: 因為當下的確是有嚇到…心生畏懼
水果砸到車就能嚇到心生畏懼而且想給對方教訓……
早晚因此上社會板新聞搏版面,行車糾紛鬥毆。
: 請問是否能提告加重侮辱及恐嚇罪?
因為拿水果不是有殺傷力的砸車,所以算加重侮辱嗎= =?
你的邏輯很難理解……
你真心覺得有人拿水果砸車對你是恐嚇?
台灣有司機被水果恐嚇<這應該可以列入金氏世界紀錄
如果你很認真,我建議你有時間該上社區學校重建你的價值與法律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