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事三審對造上訴卻未委任律師

作者: temchai (smile ^_^)   2020-05-11 19:09:47
各位先進好:
有個案件想要請教各位先進,
我們家有個民事案件,我們是被告,對方是原告,
一、二審雙方都有委任律師,然後一、二審都是判我們勝訴,
(一審判決主文:原告之訴駁回、
二審判決主文:上訴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結果今天收到了高等法院寄來的對造上訴狀繕本,
對造[聲明上訴暨上訴理由狀]
一看就是出自對造律師之手(訴狀格式、語氣、法律專業用語等均同)
但是對造上訴狀繕本首頁,竟然沒有寫著委任訴訟代理人OOO律師,
上訴狀最末具狀人也是對造本人蓋章,沒有列出訴訟代理人XXX律師及律師簽章
也就是對造上訴最高法院,但卻沒有委任律師
覺得奇怪的是,既然對造都請律師寫上訴狀了,為什麼上訴狀上面沒有律師具名,
依照規定民事三審上訴應該要委任律師才對,
不知道對造在打什麼主意,我們的委任律師也覺得奇怪不知道對造在玩什麼把戲?
不知道各位先進知道有可能是怎麼樣的狀況呢?
在下百思不得其解,還請先進指導,十分感謝。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5-11 19:40:00
這你不需要考慮,沒委任律師最高法院會直接下裁定要他補。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0-05-11 20:17:00
對造可能在聲請訴訟救助吧,上訴理由狀要當作訴訟救助的證物,當然不能放律師,反正高院會裁定要他補正,那時候再補委任狀就好
作者: songzhen ((#゚Д゚))   2020-05-11 20:17:00
這跟你有什麼關系...?被告幫原告擔心 真是奇葩
作者: anomie111 (如雲)   2020-05-11 21:17:00
這關你什麼事啊?而且你又確定對方沒有補?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05-12 03:33:00
反正這是訴訟條件,法院會依職權裁定補正,逾期不補正就駁回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5-12 09:18:00
打仗不需要顧慮敵人拿的是真槍還是掃把....ok ?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5-12 21:00:00
可能怕對方沒錢請律師想贊助?
作者: liandchou (苦命人)   2020-05-13 00:45:00
就請律師就直接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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