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anlyleu (蒼穹之戰神é‡è¿”人間)
2020-05-27 21:12:51我覺得原po應該想告妨礙秘密與妨礙名譽吧?
總覺得妨礙秘密可能有機會?
因為以前有一個不起訴的案例是
某主管撕開薪資條釘書針的時候
不小心有一張撕破了
結果被員工告妨礙秘密
但因為並非故意 只是拆針時不小心撕破 而且主管表示
他想知道他去財務那看就知道了
檢方還特別調查瞭解
可見假如像原po這種
拿著資訊資料散佈的人
或許妨礙秘密有機會?
至於妨礙名譽的話 除非他主觀當場有做出說出任何羞辱性語句 不然不會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