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遺產繼承

作者: yami2009 (曼珠沙華)   2020-06-14 20:20:19
叔叔最近過世,與前妻有1名女兒A,(女兒A:離婚狀態,沒有子女,沒有父母)
與嬸嬸(現任妻子)有3名子女B C D,
前妻與甲男另有一名兒子E,
與乙男有一個女兒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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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男+ 前妻 +甲男 * 叔叔
作者: CKYww (CKY)   2020-06-14 21:55:00
問題2 兄弟姐妹不限於同父同母 A的確有繼承權問題3 不管怎樣E和F不會有繼承權不過嬸嬸過世的話 倒是跟A沒關係 畢竟不是她的子女主要還是兄弟姊妹之間 建議提前立好遺囑或處理好遺贈 信託之類的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6-14 22:58:00
早一點找專業人士進行規劃,不要等死了或是行為能力有問題時也已經來不及了。
作者: d6626410 (大諸)   2020-06-15 01:39:00
遺產也要科遺產稅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15 08:33:00
當遺產到了BCDE身上後,如任一亡故,接著就是兄弟姊妹順位更正...BCD假如要斷掉 嬸嬸+BCD的遺產關聯,那就把所有人的財產信託換言之,信託之後,每個人仍享有財產本身的利用
作者: paradis   2020-06-15 09:39:00
1.如果嬸嬸的財產較少,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後,其餘的才納入遺產分配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6-15 11:47:00
遺產信託也不能侵害特留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15 11:49:00
嬸嬸財產只會到 B/C/D ,而 B/C/D繼承後就是自己的財產這應該是走生前信託而非遺產信託,遺產還是得照民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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