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收到台南調查處證人通知書

作者: gogo520 (只想愛你)   2020-08-19 10:41:07
就在剛剛收到一個雙掛號的文件,上面打「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
我打開看,內文是
發文字號:109/8/18南市機法一字第XXXXXXXXXXX號
待證事由:XXX(本人)
性別:男
住居所:XXXXXXXXXX
應到日期:109/X/X
應到處所:台南市調查處
聯絡人:XXXXX 電話:062987777#000000
備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臺端若具有「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
康管理」之任一條件,請先來電告知。
注意事項:
1. 本處,站因案需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96條之1,通知臺端來場詢問。
2. 請攜帶本通知、身分證及私章準時到場,(省略後面注意事項)
我有打電話去問,他說只是做證人的查證而已,我問他,他說案子不公開,所以不會跟我
說,到時候才會跟我說。可是我沒有跟任何人接觸過,而且我住高雄,怎麼會從台南發的
? 所以表示發生地點是在台南,是這樣嗎?
另外,「查證」是什麼意思? 有辦法查得到嗎????
發文是8/18,所以是在昨天才發生的嗎?還是之前就發生了?
誰可以來幫我解答?
第一次收到這種東西,難免會緊張。 感謝
8/19 12:40 更新
剛剛我打電話過去要更改時間,然後我問他查證時間需要多久,他說至少要2-3小時,
我就說這麼久? 他說對,需要花你一個下午或一個早上。我就說為什麼這麼久啊?
他就說因為要詢問你一些事情。那我問你,是什麼事情查證?
他就說這個真的不方便跟你說。我又說,我真的不知道什麼是查證(裝傻),
他就說,就是會問你這個案子(事件)相關事情,然後再請你做一些證詞或供詞,
我不知道你是什麼事情,所以你當天來就知道。
為什麼查證需要這麼久????
他跟我說就像做筆錄的樣子??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8-19 10:56:00
到了再說,另外印章是要領錢(證人費交通費)的還有,可以請公假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0-08-19 12:17:00
沒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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