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的刑事撤告
日前車禍我機車人有受傷,對方開車人沒受傷,雙方都有車損,
因為和解金沒共識,我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開調解庭和解金還是沒有共識,我本來要提刑事附帶民事,
結果檢察官調解,要對方將刑事易科罰金的金額給我,換我的刑事撤告,
但檢察官強調這不是和解,算是慰問金,我還是可以提告民事訴訟,
但民事裁判費自付,而且民事訴訟判賠的金額會扣除我這次拿到的錢,
對方也同意了,請問
1.請問這在法律流程算什麼?刑事撤告金嗎?
2.我這樣撤告刑事對我比較不利嗎?
(目前我正在等對方期間內匯錢給我,還沒撤告,可以反悔嗎?)
3.目前車禍鑑定對我比較不利,如果我在民事庭提出異議,車禍重新鑑定是我要付錢嗎?
(因為我那時候刑事本來要提,但檢察官說對方認罪了,所以沒有提的必要,
跟我說如果要提,就等我告民事損害賠償的時候自己提= =)
4. 對方車損,他的保險要向我代位求償,如果我告對方民事賠償,
有辦法跟對方的車損一起解決嗎?還對方保險另外告我損害賠償呢?謝謝> <
5.對方汽車整個大換新(撞右邊連左邊都換了),對方5年內的車,我方機車是老車,
上法院除了算折舊外,還有其它可以保障我方權利的方法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