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 延伸這個話題
我個人在昨天台南家電特賣會有展售出寶格麗名床(相楹家俱),當下業務蘇先生用業務的
功
跟我介紹了床,把我洗腦了一番
一款床墊要價15000,當下只有現金1000,本來想要付1000,但是業務蘇先生說要下
訂金三成,我說我沒有現金,他說我們可以刷卡,我只能接受,隔天我後悔下訂
這一款床墊,打電話回去說要退款,業務說不能退,我想請問我真的不能退嗎?
有幾點疑慮
第二:訂單的訂金跟民事法律上的定金視為同字同義嗎?如果不是,可以適用嗎?
(民法第248 249條)
第三:沒有定型化契約算契約嗎,只給一張訂購單?
第四:這非固定式的店面移動式場地租借,特賣展的銷售模式是否屬於(詢問訪問)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健身房都有定型化契約了)
第五:我未收到貨(無法得知貨品實際如何),訂單上面有標註前10天告知,我能否懷疑是否開
始?
如果沒有還不能退訂算是道德價值觀?
謝謝版友的回答
※ 引述《claudia22 (claudia)》之銘言:
: 之前參觀家具展買了一些家具也付了三成訂金,隔日反悔無法拿回全部訂金的情況下,
是
: 否有法條規定廠家最多能沒收總價金的幾成?(不想換有疑慮商家的其他產品)
: 不好意思 手機排版 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