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如果遺囑中有遺贈的但書,是否具備法律效益?
目前草擬財產分配如下:
不動產部份
(一)座落於新竹市北區○段○○地號土地及地上建物〈門牌號碼○○○號〉六樓住宅,所
有持分由親姐○○○〈民國○○年○月○日生,台中市人,身分證字號○○○〉繼承一半
產權,另一半產權贈與友人○○○〈民國○○年○月○日生,台中市人,身分證字號○○
○〉,並且繼承與受贈者需同意母親○○○〈民國○○年○月○日生,○○○人,身分證
字號○○○〉無償住於該建物一直到百年,在母親未離世前禁止轉售與出租。屋內所有之
物品我未指定者,由母親處置。
動產部份
(一)我在新光銀行的儲蓄險(○○○年躉繳約○○○萬),遺贈友人○○○,其中五萬元答
謝○○○擔任遺囑執行人,剩餘款項為母親生活急難救助金,待母親百年後即致贈友人協
助看顧母親之謝禮。
(二)SYM機車兩輛(牌照號碼○○○)遺贈友人○○○,並需可讓我母親借用以維繫生活
所需交通,定期之保養由母親自行處理,所需保險費用與牌照稅由前項遺贈之款項中支付
。
(三)相機、手機、電腦等3C產品由親姐○○○獨立繼承,請協助我在網路社群平台上公告
遺書,並註記已離世(關閉生日提醒以免擾人),爾後可格式化清除所有個資資料後,變
賣換現或贈與有需要該項物品的家人。
(四)本人所有其他一切財產,在扣除一切遺贈、稅捐、稅捐、喪葬和規費後,由○○○〈
民國○○年○月○日生,台中市人,身分證字號○○○〉、○○○與○○○,三位姊姊平
均繼承。懇請三位繼承人遂妹遺願,協助母親○○○恢復傷痛,並幫助母親依照其意願、
經濟能力,助母安享晚年,以彌補我無法親盡孝道之憾。
以上,還請版友賜教!!!
感謝各位~
※ 引述《king11628 (慶橘)》之銘言:
: 各位版友好,
: 在下身體健康、沒有任何想不開的問題,名下有一房產與母親同住。
: 考量母親積欠多家銀行卡債信用破產,且目前為本人第一順位繼承人。
: (無配偶與子女)
: 若我不幸先去世(不能太鐵齒,意外無法100%預防才叫做意外)
: 如何準備,得以讓母親能合法免費居住在家中直到百年?
: 1. 債務協商,好處可以合法繼承,還不確定會需要還多少,
: 風險是若還款金額超過能力,協商破裂,
: 銀行(或外包的資產管理公司)可能追到家門口&公司(母親很排斥此方案)。
: 2. 自書遺囑並公證遺贈其他親人,但親人長年與母親感情不睦,無法避免變賣風險。
: 且有特留分問題(不確定如跟母親先溝通好,是否可放棄特留分順利遺贈)
: 3. 房產信託,尚洽詢多家銀行中,目前兩間(台灣&華南)回覆無法協助。
: (一間說只有建商有這種產品,另一間說還是需要一個母親本人帳戶,但會被凍結)
: 懇請賜教私訊!!!!
: 拜託、拜託~
: 無論哪個方案都需要11月前處理好,
: 因為12月工作報到後就不方便處理了。
: 一點點孝心,希望找到讓媽媽安享晚年的最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