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sqq (海洋的健兒們得豎堅長~)
2020-11-27 07:11:58各位先進好
最近在辦公司污水聯接申請,其中簽到一份文份,
裡面有放棄先訴抗辯權的字樣,但我無法確定先訴抗辯權
放在此份文件是否為誤用或另有它意,還請各位版友解惑,謝謝。
https://reurl.cc/4me5oK
作者:
CKYww (CKY)
2020-11-27 07:39:00訴訟權不能這樣放棄的
先訴抗辯權的立法解釋如下,擬定那份文件的人根本不懂其意,因為申請人是債務人,而非保證人。--民法第 745 條 (先訴抗辯權)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
實務上債務人拒還,就是找你保證人,人家才管你先訴抗辯權,不然長輩都說不要幫人作保是假的嗎?你跟長輩說我不會放棄先訴抗辯權,長輩只說那個沒用人家一定還是第一個找你,所以實務上這沒路用當保證人講白點就是完蛋,拒絕作保才是對的先訴抗辯權?當債主找你保證人要債時,這些都是屁
最大的問題是這份文件看起來跟保證人沒關係啊XD然後說如果因為用戶問題造成損壞願負民刑事責任也是廢話難道不願就可以不負民刑事責任嗎...這份切結書最大的重點大概在查核作業那邊
經濟部又沒收錢 範本隨便寫寫啊...說不定當時真的是為了保證人寫的範本 或是要搭配什麼保證契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