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金協議破局,如何處理?

作者: vicky1118 (椪椪)   2020-11-28 00:30:55
如題,房東A於11月初承諾出租予欲自國外回台C(承諾意思表示透過賴,沒有書面,中間
聯繫均透過在台代理人B),於正式出租前約定1個月房租為定金,如有違反不租情況該金
額視同違約金(房東也同時受拘束),
嗣于11/14經同意將該屋點交予代理人B(該屋已完成基本清潔及完整設備提供),期間代
理人提供足以讓人信賴效果歸屬本人C權限(點交後給付1個月租金押金2個月),惟稱C于
11/16歸國入住X屋,因受隔離14日要求,承諾隔離屆滿補簽正式租約,
嗣後C如期入住後以房屋不乾淨(疑似有跳蚤)為由,於11/23搬離X屋至隔離旅館入住,
並向房東主張該屋自始未達可供入住狀態,故不需給付任何費用....目前所有費用均在屋
主戶頭....C亦聲明12/1隔離期滿才把留置在X屋物品搬走,退還鑰匙!
想問:
1、 C之主張有無理由
2、房東A如何爭取自身權益
3、房東A可否逕向地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求償對象是代理人及本人嗎?需先支會他們嗎?12/1退還鑰匙並取回物品後之押租金等
又該如何處理呢?
還請板上強人提供意見,感謝!
作者: abcpiii (KJ)   2020-12-15 14:55:00
一般會請房東給予殺蟲劑或者再來整理,當然房客主張,但是也要提出相當的證明,再來押金房東已經收了就是從押金扣除非押金扣完又積欠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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