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遺產特留分問題

作者: zhijiahu (HU)   2020-12-18 23:14:12
大家好
事情是這樣的
奶奶近期過世 膝下有一男兩女
生前以預立遺囑
錢的部分均分 金子給女方 不動產給男方
現在的問題是有一邊的女方對不動產有意見
請問女方可以主張侵害不動產部分的特留分嗎
懇請各位專家解惑~謝謝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12-18 23:21:00
沒有什麼叫做不動產的特留分的這種東西特留分是針對全部財產的否則是不是每一塊錢都該有特留分...如果金子跟現金的價格符合特留分的法律規定就沒問題
作者: CKYww (CKY)   2020-12-18 23:22:00
應該說不動產和黃金的部分 也要跟錢一起算近遺產 不足的部分還是要補除非拿到的黃金已經跟不動產等價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12-18 23:29:00
不用等價啊 看他的敘述1/2左右就行了總之財產總價分成1:1:2不會有什麼問題...但我看敘述是覺得吵的點不是價值是想分房子...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0-12-19 00:43:00
好奇想問 房屋遺產的稅基是用評定市價還是公告現值如果只是用公告現值 那在分配特留分的比例時是不是也用現值去計算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2-19 10:16:00
特留分是以繼承開始時全部遺產的金額來計算,而不是個別財產。能協議就協議,不能協議就上法院。本件如果被繼承人的配偶已身故,繼承人為一男二女,各繼承人之特留分皆為6分之1。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2-19 10:28:00
忤逆母親的遺囑,告一告,大家撕破臉,傳出去面子就好看了就這樣,人生就是這樣子.....更不用講,奶奶人生最後這一段時間,不知道是誰照顧的?嫁出去的女兒? 還是唯一的兒子? 原PO好像都沒交代清楚今天要是劇情真相是女兒0照顧,只想回來爭財產老媽子應該很後悔,當初沒有生前先把所有財產給了照顧的
作者: zhijiahu (HU)   2020-12-19 12:22:00
謝謝大家的回覆 補充一下 生前是由兒子跟二女兒照顧大女兒已經不是台灣籍 遺囑分配大女兒的比較少她也對分配沒意見 有意見的是二女兒這邊 家父目前打算現金少拿一些或者不拿 認為會吵特留分是遺產都由一人單獨繼承才會發生的狀況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2-19 12:31:00
既然老爸還在,那我倒是建議看是否可先行剩餘財產分配剩餘財產分配是配偶兩人加總然後除以2,老公拿走1半後剩餘的才是遺產然後父親把特留分先拿走,然後再分回給想分的人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2-19 16:47:00
事實不明的話,隔空抓藥還是會有問題的。建議備妥資料找精通繼承法的律師付費諮詢。一般人連重要事實是什麼都不清楚,金額很大的話,就拿資料去向律師付費諮詢吧!
作者: yami2009 (曼珠沙華)   2020-12-19 22:16:00
奶奶過世,爺爺還在嗎?子女=原po的父親+兩位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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