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擾各位先進大大
想請教一下!
去年中旬(前一天有下雨 70mm累積雨量(無颱風,未達豪雨標準) 與事故發生時間 相
隔 25hr )
,我騎機車在經過苗40的鄉道路段
(行進時旁有一台大車,所以只能騎路旁)
因為道路旁護牆淤泥雜草堵死洩水孔
及 道路凹陷 造成
雨水及泥沙 無法順利排除 且 污染車道
致行經此路段時輪胎打滑摔車。
(此案有三聯單及事故現場照片,路旁積土
雜草掩蓋掉道路 洩水孔及標線,無事故鑑定,因無相撞)。
現場事故圖:
https://i.imgur.com/emb31HF.jpg
時雨量1.8mm路面積水 及 洩水孔堵死 圖 :
https://i.imgur.com/7AOahOU.jpg
拒絕賠償公文發下時可能有人去清理的
當天時雨量1mm
https://i.imgur.com/YDvzrrT.jpg
圖中可以明顯看到
積土雜草清除標線露出 及 洩水孔無堵塞
已寫 訴狀書 至苗栗政府
他們回覆說 天災因素 他們沒責任!
請問有板上律師大大先進
覺得此案有辦法處理嗎?
有推薦的律師嗎?
再次感謝板上先進的寶貴回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