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在這個版發對不對。某個朋友的親戚是精神疾病病患,由於他強力要求醫生不要加藥
,醫生被迫同意,因此吃的藥量過少症狀控制不下來,長期對同居照顧者有精神虐待的行為
。因此希望尋求政府協助。
但他「目前」並沒有肢體暴力行為或傾向,可能也不符合自傷傷人定義,因此無法強制就醫
。另一個救濟的方法我想到的是保護令,但倘若保護令生效以後患者沒有被強制就醫,精神
疾病患者又可能在沒有人看護的情況下發作,造成危險。至於強制治療也是沒辦法,因為他
也都有按照醫囑吃藥。
照顧者的情緒已經接近崩潰,隨時都有演變成社會新聞的可能。若是照顧者情緒崩潰而不慎
與精神疾病患者有爭執,更是有可能造成精神病患情緒失控,造成社會的危險。(照顧者身
體也很虛弱發生事情也擋不住)
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有什麼其他的救濟辦法?